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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点防范串讲---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概念 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法定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之权利的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期间 1、一般诉讼时效 (两年) 2、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四、重点防范串讲---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 3、最长期诉讼时效(二十年) 适用于一切民事纠纷,但前提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权利人不知道其权利被侵害。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1、侵权行为之债 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计算 ;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 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四、重点防范串讲---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2、约定履行期限之债 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未约定履行期限之债 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或优惠期结束的次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断 1、提起诉讼 2、权利人提出主张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四、重点防范串讲---证据三性 一、合法性判断 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 二、真实性判断 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 三、关联性判断 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 四、重点防范串讲---合同转让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1、根据合同的性质不能转让 2、依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第八十五条:债务人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备用工具资料 四、重点防范串讲---证据三性 一、合法性判断 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 二、真实性判断 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 三、关联性判断 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 四、重点防范串讲---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 3、最长期诉讼时效(二十年) 适用于一切民事纠纷,但前提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权利人不知道其权利被侵害。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1、侵权行为之债 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计算 ;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 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第一部分 民法基本知识 一、法律依据 1、《民法通则》-----原则性、概括性 2、《合同法》---《经济合同法》已不存在,15个合同种类 1、买卖合同 2、承揽合同 3 、建设工程合同 4、技术合同 5、运输合同 6、保管合同 7、借款合同 8 租赁合同 9、委托合同 10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11、融资租赁合同 12、 行纪合同 13、居间合同 14、仓储合同 15、赠予合同 3、《物权法》-----所有权、用益物权、善意取得 第一部分 民法基本知识 三、债(特定人之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1、合同 2、侵权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四、债 2、侵权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一般侵权,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 在特殊侵权行为中,产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的损害责任、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责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四、债 3、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获得利益。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一方获得利益;(2)他方受到损失;(3)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没有合法依据。 谢 谢 聆 听 * 1、买卖合同 2、承揽合同 3 、建设工程合同 4、技术合同 5、运输合同 6、保管合同 7、借款合同 8 租赁合同 9、委托合同 10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11、融资租赁合同 12、 行纪合同 13、居间合同 14、仓储合同 15、赠予合同 * * 1、买卖合同 2、承揽合同 3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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