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族师范学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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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2015级师范类本科生教育实习方案(2)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省教 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顶岗实习工作的意见》,《承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高等学校 教师教育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教师教育专业顶 岗实习实施方案》的精神,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美术学、学前 教育、小学教育、音乐学、舞蹈学、体育教育八个专业在第七学期进行教育实习。 实习仍采取以顶岗实习为主的方式,有极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顶岗实习的同学, 填写自主实习申请表,经学院、学校审核批准,可进行自主实习, 自行完成教 育实习方案所安排的各项工作,学校和院系不定期进行检查。 一、教育实习的目的和意义 1、教育实习是教师教育专业学生通过顶岗任教的方式来完成教育实习任务 的教学实践活动。教育实习是一门实践课程,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 师教育专业学生经受社会锻炼全面提高思想素质和教育教学技能的有效途径。 2、教育实习要认真接受市教育局统一领导部署,和各市县区密切合作。通 过实习拓宽和深化我校与基础教育的联系,真正做到面向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 育、服务基础教育。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1、教育实习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学校主管领导牵头, 教务处和各学院负责人组成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习工作。 2、教务处负责全校实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实习工作的有关文 件和实习工作计划;负责实习经费使用的管理;落实实习学校;负责实习指导教 师的管理和工作指导;检查实习情况,处理实习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根据每 期实习计划,协调、汇总各学院参加顶岗实习学生人数等基本情况。组织有关专 业指导教师到实习学校巡回指导;协调各学院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总结、 表彰工作。 3、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如下工作:根据学 校实习工作整体部署和教学计划,负责本学院教学计划调整和专业培训工作的实 1 施;协助学校有关部门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做好本学院派出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 和考核工作;对参加实习学生进行思想动员,开展师德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 育,认真做好实习前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实习期间学生的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指 导和日常管理,加强党、团组织的管理,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的骨干作用;辅导 员保持与实习学生经常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实习学生的思想、教学和生活情况, 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并及时处理;每期实习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并做好顶岗实 习材料存档工作。 三、实习时间与内容 1、时间为2018年9月-2019年1月,不少于16周。顶岗实习由各实习所 在市、县、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实习学校。 2、教学实习。包括教学设计、备课、编写教案、说课、试讲、课堂教学、 指导实验、课后辅导、作业批改与讲评、考试与成绩评定、组织课外学习活动、 进行教学专题总结等环节。 3、班主任工作实习(见习)。在原任班主任指导下,学习掌握班主任工作 的基本内容、特点,包括了解班级情况,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对学生进行思想 品德教育,日常班级管理,组织主题班会,开展多样化、有实效的班级活动等。 学习班主任工作方法和艺术,学会如何教育和引导学生成长。 4、教育调查和教育研究。 5、支持实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实习学生为实习学校办好事、办实 事。 6、要求实习生做好日常实习记录,实习结束前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和 《顶岗实习支教证书》;各实习点召开座谈会,征求实习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 的意见,做好实习总结工作。 四、实习成绩评定 1、教育实习按优秀(90-100)、良好(80-89)、合格(60-79)、不合格 (<60)划分等级。优秀实习生比例控制在30%以内。自主实习的学生成绩不得 高于79分。 2 2、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根据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评定实 习成绩。顶岗实习成绩由实习学校和指导教师协商进行评定,自主实习成绩由各 学院综合考核评定,报教务处备案。 3、教育实习(顶岗、自主)均为12学分,时间不得少于 16周,未达到要求 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实习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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