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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规定的有( )。 A.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B.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C.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对其超过部分的增值额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D.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2004年) 【答案】B、D * *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二、对国家征用收回的房地产的税收优惠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有关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对个人转让房地产的税收优惠 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 *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第七节 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了解) 一、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1、清算单位 (1)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对于分期开发的,以分期项目 (2)开发项目中的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应分开核算 * *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 第一节 土地增值税的概述 一、土地增值税的概念 二、土地增值税的产生 三、土地增值税的作用 * *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一、土地增值税的概念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转让收入减扣除成本) * *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二、土地增值税的产生 1994年税制改革新开征的税种,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 *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三、增值税的特点 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征税面比较广 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实行按次征税 * *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四、土地增值税的作用 开征土地增值税的意义: 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需要 抑制炒买炒卖、进行房地产投机获取暴利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 完善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税收体系 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 *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等。 * *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二 征税范围(熟悉) (一)基本规定 1.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增值收入的行为 2.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常以三个标准来判定: 标准之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国家所有。 标准之二: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是否发生产权转让。 标准之三:转让房地产是否取得收入。 * *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二)对以下具体事项的征税情况,判定如下: 1.出售——征。包括三种情况: (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 (3)存量房地产买卖。 2.继承、赠与? 继承不征(无收入); 赠与中公益性赠与、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不征;非公益性赠与——征。 3.出租——不征(无权属转移) 4.房地产抵押? 抵押期——不征; 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 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 * *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5.房地产交换 ?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 征; 个人之间互换自住房, 不征。 6.以房地产投资、联营? 房地产转让到投资联营企业, 暂免; 将投资联营房地产再转让, 征。 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或房地产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投资和联营的,征收土地增值税。 ? 7.合作建房 ?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不征; 建成后转让,征。? 8.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 9.代建房——不征(无权属转移) 10.房地产重新评估——不征(无收入) * *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例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 A.以房地产抵债而尚未发生房地产权属转让的 B.以房地产抵押贷款而房地产尚在抵押期间的 C.被兼并企业的房地产在企业兼并中转让到兼并方的 D.以出地、出资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又转让给其中一方的 【答案】ABC * *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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