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印章管理制度.docx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培训学校印章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印章管理制度 篇1 1、学校印章由校长负责保管,一般情况不随身携带,特殊情况需要带出学校,要由校长批准。 2、严格印章使用手续,凡使用印章者要登记,注明使用时间、用处及使用人。 3、印章不许外借,更不许外单位人携公章出校。 4、超出学校职权范围的证明,学校不可加盖公章。为私人谋取私利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有伪证行为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如违背上述规定,将追究盖章者责任。 5、公章要保管好,不能随意搁放,要有保密性、保险性,若公章一旦被盗、外流,将追究保管者责任。 6、更换公章必须校长同意,在公安部门备案。 7、各职能部门的公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并按以上保管条例保管及使用。如出现失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未经法人代表批准,私自盗用公章者,视其情况进行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培训学校印章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工作办事程序,方便公务联系,健全文书制度,严格印章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印章包括学校公章(钢印、红印)、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学校二级单位公章及因工作需要刻制的业务专用章、学校财务专用章、学校合同专用章及学校实行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二级单位是指学校机关部处、学部、直属单位及学院,不含学校设立的独立学院。 第四条学校各校办企业应制定印章使用与管理办法,并报学校批准执行。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更换与启用 第五条学校公章由国家教育部刻制、颁发,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备案。学校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章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刻制和启用。 第六条学校各二级单位的印章,依据学校设立机构的文件,报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后,由校长办公室出具学校行政介绍信,相关单位负责派专人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 第七条学校二级单位因名称变更需要更换印章的,或因单位印章损坏需要重新刻制的,经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向校长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并附旧印章的印模,经批准后由校长办公室出具学校行政介绍信,相关单位负责派专人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 第八条学校实行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刻制财务专用章的,须经分管工作的校领导批准,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校长办公室负责行文启用二级单位公章。单位公章启用前,应将旧公章交回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按规定归档或销毁。 第三章学校印章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以学校名义对内对外行文,由校长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和用印。 第十一条本校工作证、学生证、公费医疗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各类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肄业证书、结业证书、学历证明)、招生录取通知书、毕业分配通知,成绩表、聘书、奖状等常规证书、证明等,由各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出具名册和用印申请书,到校长办公室用印。 第十二条以学校名义对外签署合同书、协议书、招投标书、意向书以及向教育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送计划任务书、统计报表、审查表、申报表等重要文本和材料的,使用学校公章应由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文本(报表)并署明编报人或联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报经分管校领导签字批准后,由校长办公室用印并视情况备份留存。对外签署合同书、协议书等还需经学校法律顾问审核签字,并报经校长(或法人代表)签字批准后,方可用印。 第十三条学校财务专用章和合同专用章,由校长办公室根据学校授权,委托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管理职权范围内进行使用与管理。 第十四条科研成果报奖、成果推广,项目、基金申报,专利立项审批(转让),各协会、学会入会等,由当事人所在二级单位报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科研管理部门开具使用学校印章申请书,再到校长办公室用印。 第十五条教学成果报奖由教务部门统一负责审核,报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由教务部门统一到校长办公室用印。 第十六条学校教职工到外单位联系工作需出具学校介绍信的,或需学校出具相关证明的,经相关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到校长办公室用印。 第十七条根据工作需要,对外刊登广告、声明等,按事项由主管部门经办人拟稿,部门主要负责人核稿签字,报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由校长办公室用印并视情况备份留存。 第十八条其他事项需使用学校印章的,参照以上程序办理。非日常性事务使用学校印章的,需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经分管校领导同意。 第十九条凡申请使用学校印章的,需在校长办公室主页下载并完整填写《重庆大学印章使用申请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按规定程序到校长办公室用印。 第二十条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章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使用和管理,适用范围限于学生毕业证、学位证,学校行政中层干部任免文件,以及需要使用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章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二级单位印章的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二级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本单位印章。保管印章须有安全措施,不得擅自委托他

文档评论(0)

myschool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