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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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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健康管理信息系统
建设方案
目 录
TOC \o 1-3 \u 一、 项目概况 3
1.1. 项目背景及相关政策要求 3
1.2. 总体目标 4
1.3. 建设内容 4
1.4. 建设遵循原则 5
二、 技术、服务要求 6
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及相关政策要求
2019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民健康信息化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19〕199号)指出“统筹推进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按照‘一窗登录、分级授权、集成录入、整合共享’的原则,指导各地开发统一的省级基层卫生机构数据采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基层数据采集‘只录一次’”,以此为目标,不仅提出国家数据采集的内容要求,而且提出主数据、基础指标数据的采集方案以及对省内业务数据采集平台的功能要求。
省级基层卫生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将信息化建设全方位融入基层卫生业务、管理和服务工作,采取积极有效举措务实推进。平台采集全省基层业务相关数据,产出基层综合管理统计业务报表;规范全省基层综合管理功能建设,支持对于基层机构运行的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日常业务监管,推动绩效考核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提升基层卫生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和统计分析能力。
为全面提升我省基层卫生信息化水平,加快基层信息系统提档升级,促进基本应用互联互通,需要对基层卫生信息化中综合管理和绩效考核相关的内容进行功能筛选和梳理,整理出的初步业务范围。基层卫生机构综合管理是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卫生管理科学化与规范化,满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任务要求,是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实现业务系统之间、上下级机构之间互联互通与信息资源共享、增进业务协同的重要手段。综合管理平台设计工作应依据现代信息学与管理学的理论知识,明确其目标定位、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总体目标
遵循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通过对基层重点业务领域加强监测评价,建成上下联通、标准权威、高效实用、安全可靠的基层一体化监管大平台,提高基层卫生统筹发展和综合协调管理的能力。
建设内容
序号
建设内容
1
基础数据管理模块
2
业务数据管理模块
3
基层卫生资源管理模块
4
业务报表管理模块
5
业务服务监管模块
6
综合评价管理模块
7
专项管理模块
8
数据安全与用户权限管理模块
建设原则
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坚持“遵循标准、互联互通;顶层设计、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步推进;保证安全、注重实效;协调管理、有序实施”的建设原则。
遵循规范、互联互通
按照国家“4631-2工程”相关框架要求,统一架构设计和标准,贯彻综合管理信息资源与区域卫生综合管理系统互联互通的原则。将标准体系建设作为推动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建设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不断完善标准建设和认证体系,提高系统建设的标准化程度,为信息资源的监管和互联互通奠定基础。
顶层设计、分步实施
省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化工作,涉及部门、专业较多,服务周期漫长,应用需求多变,因此应坚持统一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做好顶层设计、标准设计等基础工作,并结合各综合卫生管理实际卫生需求,积极稳妥分阶段推动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
先易后难、逐步推进
省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需要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前提下,通过试点建设,不断摸索经验,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是迈向成功的现实路径。
保证安全、注重实效
随着综合管理信息化工作的推进,综管系统中大量的信息涉及市民的医疗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资源的安全性、保密性至关重要,这就要求在技术实现上要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对数据安全的影响,合理设计信息安全策略。
协调管理、有序实施
建立省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协调推进,有序实施,为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和推进医改工作的深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和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应充分协调并整合省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省妇幼、省人力资源等系统,结合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建立功能完善、覆盖全面的基层综合管理平台,形成有效的信息资源利用和知识积累模式,推动对基层卫生信息的持续健康发展。
技术、服务要求
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技术功能要求
序号
名称
技术及服务参数
1
基础数据管理模块
1、标准管理系统支持基于《健康信息平台共享数据集(2021 年修订版)》标准规范,对基层综合管理系统中涉及相关数据标准进行管理,包括共享数据集、值域码表等,并不断完善《健康信息平台共享数据集》标准规范。
2、基础数据管理系统支持通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同步基层综合管理系统所需的基础数据,包括行政区划、基层医疗机构、科室、医护人员、家医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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