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法律法规培训PPT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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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TS Click here to enter text Click here to enter text Click here to enter text Click here to enter text Click here to enter text Click here to enter text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 觉得手上工作太多,无法应付。 觉得时间不够用,所以要分秒必争。例如过马路时冲红灯,走路和说话的节奏很快速。 觉得没有时间消遣,终日记挂着工作。 遇到挫败时很容易发脾气 担心别人对自己工作表现的评价 觉得上司和家人都不欣赏自己 担心自己的经济状况。 有头痛/胃痛/背痛/掌心冰冷或出汗等毛病,难于治愈。 需要借烟酒、药物、零食等抑制不安的情绪。 需要借助安眠药去协助入睡。 与家人/朋友/同事相处时,总想发脾气。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医疗费不仅包括过去的医疗费用,如治疗费、医药费,也包括将来的医疗费用如康复费、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医疗费 误工减少的收入,是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工资收入或其他类型的合理收入。法律规定,侵权人应当赔偿被侵权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损失。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因其在医院治疗期间支出的伙食费用超过平时在家的伙食费用,而由加害人就其合理的超出部分予以赔偿的费用。 护理费是指因为交通事故身体受到损害,在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受伤致残后一定程度上生活依赖护理,需要有人进行护理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即支付给护理人员的费用。 陪护费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维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后果,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内容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残疾生活补助费 残疾用具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其组织、肌体的某项功能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而需要赔偿具有补偿功能的器具而支出一定的费用,由事故责任者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 残疾用具费 误工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执业医师法: 规范医师执业行为,调整医师执业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执业医师法: 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或保健机构(含计划生育技术务服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医师工作管理机构 保险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行会管理、总结交流、组织培训、专科医师资格认定、对外交流、维护医师的合法权益 医师协会 医师协会是由医师组成的对自身进行监督管理的社团组织,是医师管理体制中医师执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机构。 取得医师资格 (条件)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执业医师指导→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的; 申请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2年的; 审核(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 → 受理(主管部门) → 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助理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后→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的。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执业医师指导下→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期满1年 ⑵义务 守法义务 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保护患者的隐私、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宣教义务 ⑴权利 1基本权利:医师的诊断、处方和治疗与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科研、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参加专业培训 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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