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和高管人员的法律限制.doc

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和高管人员的法律限制.doc

  1. 1、本文档共2页,其中可免费阅读1页,需付费120金币后方可阅读剩余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4、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和高管人员的法律限制 案情介绍 2007年8月,甲、乙、丙三个企业(均为国有企业)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发起人在协议中拟定丁公司的名称为“丁(实业)集团公司”。 2007年9月1日丁公司正式登记成立,9月3 2009年1月,丁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会,并做出了如下决定:第一,认为公司监事会中的两名职工代表业务能力不行,决定由在职工中有影响力的张某和该市财政局的李副局长来代替两人的位置;第二,决定公司董事会中不再设职工代表,董事会只由股东代表和外请专家组成;第三,决定发行公司债券1200万元,所募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和改善职工福利。 2010年丁公司因经营决策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aA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章节测验不包含期末考试,题库具有时效性,请留意文档上传时间;课程会更新,有更新请留言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