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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加强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确保提供设备的租赁商符合公司要求、租赁的机械设备满足施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单项工程同一个租赁商的机械设备租赁费,一个月内超过1万元(含1万元),及多项工程同一个租赁商的机械设备租赁费、运费一个月内累计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工程项目。
3 引用文件
3.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规定办法
3.2国家有关法规,法律规定
3.3国家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 管理内容
4.1管理职责
4.1.1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是机械租赁的主管领导,对本办法的执行负领导责任。
4.1.2设备部是机械租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租赁商的评审,负责租赁合同的起草,租赁设备台班监管,租赁设备安全运行,租赁设备租费审核结算,负责编制和监督实施本办法。
4.1.3财务部负责审核租赁方提供的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4.1.4安全质量部负责审核租赁商提供的设备及机上操作人员是否满足公司安全规定要求。
4.1.5工程部负责按施工方案审核工程是否需要使用所租设备类型。
4.1.6成本合约部负责审核基层单位上报的机械设备租用计划、与设备部联合定期确定、发布设备租赁指导价;组织会签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审定最终结算租费。
4.1.7基层单位职责:
4.1.7.1参与租赁商的评审确定、在公司发布的指导价控制下与租赁商商谈租赁价格,租用期限等内容,并上报《机械设备租用计划审批表》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4.1.7.2配合设备部按成本合约部提供的合同范本起草合同草本,报至成本合约部组织会签。
4.1.7.3负责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做好租用台班的原始记录。
4.1.7.4负责编制机械设备租用结算清单,并报公司设备部审核批准。
4.2管理程序
4.2.1设备部负责对租赁商进行资格评审,检查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资格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 经营范围及其各项服务价格清单。对租赁商提出评定意见,填写(合格租赁商评定表),并报主管经理审批后,发布(合格租赁商名录),基层单位从该名录中选择。
4.2.2基层单位在拟租赁设备一周前,按施工进度分阶段填写(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计划) 经基层单位经理审批后,上报公司成本合约部,设备部。
4.2.3设备部负责租赁合同会签,工程部审核是否需要使用该设备,设备部审核租期及租用价格。各部审核意见在两日内完成。合同采用公司统一文本,加盖合同印章后生效。
4.2.4由成本合约部会同设备部进行机械设备租赁价格的市场调查,每季度以通知形式下发各类机械设备租赁指导价。
4.2.5租赁价格要不高于公司发布的指导价,对于市场价格变化而公司未及时公布指导价的机械设备,由基层单位上报,成本合约部部会同设备部审核通过。
4.2.6基层单位会同设备部与租赁商商谈租赁合同价款、租期、使用要求等条款,按成本合约部提供的合同范本形成合同文本,报至成本合约部组织会签。
4.2.7成本合约部负责审核合同草稿,并组织相关部门会签,与租赁商签订合同,进行合同管理。
4.2.8基层单位负责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的要求:
1.检查设备供方是否在合格供方名录内;
2.检查其是否与公司签订了设备租赁合同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3.检查是否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和检验,相关机械操作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4.检查机械是否具备出厂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
5.自制设备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计算书;
6.机械设备应符合其性能要求;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的不准用;
7.对新购、大修或经过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应按出厂说明书规定的内容进行测试运行,经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8.向供方索取设备的保养、维修的技术标准和相应记录;
9.验收合格后,租赁双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合理进行施工组织,提高外租设备的使用率,同时做好租用台班的原始记录。在施工过程中,设备部要对外租设备的性能状况、台班使用是否合理进行检查。
4.2.9当发生设备事故时,基层单位要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对重大设备事故,项目管理部协肋调查和处理工作。
4.2.10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凡属由供方随机带人的,由供方维护并提供记录,基层单位监督并存留记录;否则基层单位维护并保存记录。
4.2.11基层单位对设备的服务进行评价,填写《供方评定记录表》并报设备部。
4.2.12工程进行中,基层公单位每月上报租用设备台班数,工程完成后,基层单位要在两周内编制机械设备租用结算清单一式三份,并报公司相关部门,由设备部审核台班数,由成本合约部根据合同及工程预(决)算审核批准。
4.2.13对于突然承接的工程项目,在需要租用机械设备时,基层单位应以口头形式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租赁,并随后按程序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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