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办法.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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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办法 图书室管理办法 PAGE 图书室管理办法 图书室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规范图书室的管理,充分发挥图书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在职员工,均可到图书室借阅图书。 三、管理内容: (一)图书室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六:18:00-22:00 周日:09:00-22:00 (二)借书规则: 员工凭本人厂证借书(入职未满7天的员工只可在图书室内借阅),每人每次限借一本,借期为一个月。 图书室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珍藏本及工具书请在图书室内阅览,一般情况下不予外借。 按规定时间借、还图书,到期不还,需办理续借手续。未办理续借手续逾期又未归还的,按每逾期一天扣滞还费1元。 必须爱护图书,如发现污损,遗失图书者,按书价的二倍赔偿。 员工应爱护图书,如人为污染、破损,除按图书室规定负责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报人力行政部处理。 员工在请长假前应主动归还所借图书。 员工离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三)图书借阅流程及指引 借书人在图书室自行选择欲借图书或杂志,并检查图书是否干净、完整,如有异常须及时向图书管理员说明,加盖管理印章以证实及免除本人责任; 借书人向图书管理员出示本人厂证及所借图书、杂志; 图书管理员核对证件、检查图书; 图书管理员在借书人借阅记录表上登记所借图书代号、书名、借书日期、到期时间; 借书人查收证件、图书,离开图书室。 借书人在指定的还书日期前归还所借图书,如须续借要在到期之日前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借阅手续相同。 (四)图书室阅览规则 图书室内所陈放的杂志、报纸合编本等,如属当月新到的,则仅供在室内阅览,概不外借;如属上月及以前的,可凭厂证一次借阅一本,每次借阅期限为一周。 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员工不准把报纸、书刊带出图书室。 不准带包和私人图书、杂志、报纸进入图书室。 自由取阅图书、杂志时要讲文明,一次只取一本,看后放回原处,不得同时取用多本图书或杂志。 借书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在图书室内大声喧哗、嬉笑。 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带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 爱护公物,爱惜书报杂志。不论有意无意,凡撕破、涂写、剪裁、撕毁杂志者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和罚款处理。 (五)图书采编管理 人力行政部每年度制订藏书规划,经常征询各部门对图书资料使用的要求,及时向公司领导提出图书资料征订的建议。 新书购进后,及时对图书验收入库,做到订购数、入库数、金额数三符合。 人力行政部负责保管入库单据凭证,建立入库图书帐册。 图书管理员按公司图书分类法对购进新书进行编目,要求分类准确,编目无误。 新购图书在一周内编目上架,并及时向厂员工提供新书目录。 (六)图书维护保养管理 图书管理员负责保持书报的整洁、整齐,如发现破损,要及时装订、裱糊,并加盖图书室印章。 按规定做到八防,即防尘、防潮、防光、防火、防霉、防虫、防鼠、防盗。 因管理不善,造成图书损坏、丢失,图书管理人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做好图书的保护修补与损坏图书的登记工作,并提交人力行政部处理。 及时补加图书借阅记录卡,修复图书条码。 注意收藏本公司出版的刊物、资料及教案,同时要有计划地剔出多余、陈旧的书刊资料。 要注意保持重要书刊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七)图书赔偿办法 员工所借图书出现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等情况的,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他图书抵充。如确实无法购到新书的,不论新旧图书以原价加倍赔偿。具体细则为: 一般中文、外文图书按原价两倍赔偿。 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上、下册书遗失其中一册,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余下各卷不给赔偿人。 遗失珍贵图书资料、工具书,视具体情况赔偿三到五倍。 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应在一周内向图书管理员申报,并在一个月内办理完赔偿手续(申报后逾期未还的不征收图书滞还费);如在一个月内未办理完赔偿手续的,将暂停借阅,图书管理员通知财务部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相关费用后方可继续借阅。 图书资料逾期一个月,经过催促但仍未归还者,按上述遗失规定处理。 如发现有盗窃图书、杂志、报纸者,除追回原书外,责令其检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图书报损管理 图书管理人员对图书资料至少每月盘点、清理一次,及时了解图书存储状况。 图书管理人员负责健全帐册登记和卡片的目录,做到书卡、书刊和书帐相符。 由于自然灾害等非责任事故造成的涂污和损坏,确系无法修补的,可申请报损。 由于保管不善造成图书资料丢失或损坏的,应追究图书保管员的责任。 图书报损时,必须填写图书减损凭单,严格执行审核手续和相应的注销手续,经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及时进行图书帐目的更改。 四、本制度由人国行政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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