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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关于取得有效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1 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现将由西安市城乡建设委
员会初审并报经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定通过具有检测资质的 45 家检测机构予以公布,望各建设单
位、施工和监理企业在选择检测机构时,严格把握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范围并具有有效期资质 ( 计量认证合
格证书也应在有效期内 ) 的检测机构开展业务的原则,凡委托不具有资质或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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