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实务教学:课件4-资金活动控制.pptVIP

企业内部控制实务教学:课件4-资金活动控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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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资金活动?简述资金活动内部控制的总体要求? 2.企业筹资活动业务流程是怎样的? 3.企业投资活动业务流程是怎样的? 4.企业筹资活动、投资活动和资金营运各有哪些关键控制点? 5.资金营运会计系统控制的具体控制措施有哪些? 第十九条 董事长审批的筹资事项,由财务部拟定方案,经财务总监组织评估和论证后,提请董事长决定。 第二十条 需要董事会审批的筹资事项,由财务部拟定方案,经财务总监组织评估和论证、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十一条 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筹资事项,由财务部拟定方案,财务总监组织评估和论证、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后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 加强筹资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建立筹资业务的记录、凭证和账簿。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正确核算和监督资金筹集、本息偿还、股利支付等相关业务。妥善保管筹资合同或协议、收款凭证、入库凭证等资料,定期与资金提供方进行账务核对,确保筹资活动符合筹资方案的要求。 第三章 投资活动 第二十三条 投资业务管理组织体系由董事会、总经理、投资项目负责人和投资项目部构成。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负责投资计划的制订和投资方案的审定。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负责组织拟定年度投资计划,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和投资处置的审批;投资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评估和论证。 第二十六条 投资项目部负责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及投资处置。 第二十七条 拟定投资方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等,提出公司的投资项目规划。在对规划进行筛选的基础上,确定投资项目。 第二十八条 投资方案可行性论证。对投资项目应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与分析。可行性研究需要从投资战略是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否有可靠的资金来源、能否取得稳定的投资收益、投资风险是否处于可控或可承担范围内、投资活动的技术可行性、市场容量与前景等几个方面进行论证和评价。 第二十九条 投资方案决策。重点审查投资方案是否可行、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投资战略目标和规划、是否具有相应的资金能力、投入资金能否按时收回、预计收益能否实现,以及投资和并购风险是否可控等。投资方案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投资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重新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第三十条 投资计划编制与审批。根据审批通过的投资方案,与被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编制详细的投资计划,落实不同阶段的资金投入数量、投资具体内容、项目进度、完成时间、质量标准与要求等,报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第三十一条 签订投资合同。根据批准的投资方案,与被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明确出资时间、金额、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后履行投资合同或协议。 第三十二条 投资计划实施。投资项目部应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收集被投资方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定期组织投资效益分析,关注被投资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投资合同履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同时,在项目实施中,还必须根据各种条件,准确对投资的价值进行评估,及时向财务部提供投资项目的公允价值据此进行会计记录。 第三十三条 投资项目的到期处置。公司应当重视投资到期资金的回收;转让投资由投资项目部提出合理转让价格并执行公司价格审批程序,必要时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评估;核销投资应当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对于到期无法收回的投资,应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十四条 投资业务的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一)股东大会决定投资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期末净资产5%(含5%)的证券投资和募集资金投资事项。 (二)董事会决定单项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以上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转让事项;投资的核销事项;除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长决定以外的其他投资事项。 (三)董事长决定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期末净资产5%(不含5%)的证券投资事项;证券投资转让事项;单项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不含500万元)以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转让事项;投资的到期回收。 (四)工程项目投资,适用公司《工程项目控制制度》。 第三十五条 审批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均由股东大会审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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