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结算注意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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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异地结算注意事项 1.杜绝冒名顶替等所有医保违规行为。 患者入院时应及时办理医保住院 登记手续 (需办理备案登记后)。符合 351 的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病区应认真核对患者的身份证及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凭证。 2.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药品、 诊疗服务项目的, 应当向 参保人员或者其家属说明并征得同意签字后方能使用。 一、可以办理异地联网结算人群 职工医保: 1.异地安置人员; 2.长期居外人员; 3.转诊转院人员; 4.职工医保因公驻外人员。 居民医保 : 1.转诊转院人员; 2.异地居住、务工人员(外出农民工); 3.其他异地就医人员。 注意:意外伤害不能联网结算。 二、异地安置长期居外手续办理 1、办理材料:异地安置只需提供户口本;长期居外提供异地居住证或 个人承诺都可办理。 2、有效时间为:办理时间为开始时间,不设终止时间。 — 1 — 3、备案地点为:统筹区地市。 4、异地慢性病门诊暂按原政策实行定点管理。 三、住院流程 异地安置、 长期居外、 转诊转院人员 (已在参保地备案)携带已激活的 社保卡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手续,住院就医,出院时读取社保卡结算。 四、 结算规则 跨省异地就医: 住院执行就医地的医疗保险目录、 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 服务设施标准;执行参保地起付标准、支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省内异地就医: 住院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目录、 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 服务设施标准;执行参保地起付标准、支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五、注意事项 1.患者住院必须携带已激活的金融社保卡。 2.异地安置、长期居外人员手续办理请参阅《异地安置、长期异地居住 手续告知单》 ;转诊转院人员手续办理请参阅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审批和费 用报销须知》,告知单从 XX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的办事指南中 下载。 3.参保人员办理异地结算如遇问题,可及时与 XX 医疗保险中心及院医 保办联系。 六、特别提示 因各地医改推进,政策变动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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