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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绿地认建认养协议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提出的 《关于在全市开展绿地认养活动通
知》,依靠社会力量搞好首都绿化美化建设,巩固发展绿化成果,改
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精神。
本着自愿认养、 互相监督的原则, 进行规范化、 制度化、科学化管理,
特签定如下认养协议书:
一、甲方:
乙方:
二、认建认养方式选择(可多选)
1、认建 ( )
2 、认养 ( )
三、认建认养绿地的地点、范围及面积
1 )绿地名称:
2 )地点:
3 )范围:
4 )绿化面积: 平米,树木株数 株。
四、认建认养方式
1、认建绿地:
绿地建设须按照区园林绿化局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实施,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认建绿地的全部建设费用由
乙方承担。竣工后的绿地应满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T 212-2009 )的相关要求,并经区园林绿化局验收。
2 、认养绿地:
绿地养护等级 特级 ,由乙方出资并负责养护,具体事宜
由绿地产权单位与乙方签定认养绿地的养护管理协议。 养护质量标准
- 1 -
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DB11/T 213-2003 )、《 xx
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 (试行》(京绿地发〔 2006 〕4 号)
等有关规定执行。
3 、认养树木:
树木品种 ,株数 株,具体事
宜由树木产权单位与乙方签定认养树木的养护管理协议。
五、认建认养期限
认建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认养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认建认养绿地设置标志牌的条件
为了防止标志牌泛滥影响园林市容景观, 本着既能体现认养者的
权益,又不影响园林、市容景观的原则,力争做到整齐美观、标志牌
数量适当。标志牌样式、规格、内容需经海淀区园林绿化局审核同意。
七、甲乙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l 、甲方接到乙方的认建认养申请后, 按照 《海淀区绿地认建认养
工作管理办法》规定,与乙方办理认建认养协议签订等相关工作。
2 、甲方按乙方的认建认养范围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 、乙方须将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报送甲方,经甲方审核并书面
同意后方可实施,审核通过后的设计方案、 施工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实施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方案和施工图
纸 。
4 、认建认养的绿地不能做成封闭式的专用绿地;建成后的绿地
地上物的产权归绿地产权人所有, 乙方认建认养后不得改变此绿地及
地上物的权属关系。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能随意竖立商业性的
广告或牌示、伐移树木或在绿地内增设铺装和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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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养护等级,依据《城市园林绿化养护
管理标准》 (DB11/T 213-2003 )、 《xx 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
量标准 (试行》(京绿地发〔 2006 〕4 号)的规定进行养护管理。认
养期满, 乙方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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