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重点复习材料.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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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 1093 班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材料 2.质量机动幅度:在合同中订明卖方交货质量允许在一定幅度内伸缩 / 可以机动。 3.质量公差:公认的差异(误差) ,即允许卖方交货质量有一定幅度的差异。是指允许交付货物的特定质量 指标有在公认的一定范围内的差异。 1.重量的计算方法(前三种重点掌握,后两种了解即可) (1)按毛重( gross weight )——毛重=净重+皮重 ①以毛作净( gross for net ):以毛重作为计算数量和价格的基础;适用于低值农产品或其它商品。 (2 )按净重( net weight )——净重=毛重-皮重 (tare) ①《公约》第 56 条规定,如果价格是按货物的重量规定的,如有疑问,应按净重确定。 ②皮重的计算方法 (P29):实际皮重,平均皮重,习惯皮重,约定皮重。 (3)公量( conditioned weight )——羊毛、生丝、棉花等。 ①公量=实际重量( 1+标准回潮率) / (1+ 实际回潮率) 回潮率=水份 / 干量 例子:出口一批生丝,一包净重为 58 公斤,用科学的方法测得实际回潮率为 12.24%,国际间行业公认 的生丝标准回潮率为 11%。试计算该包生丝的公量是多少? 公量 = 58(1+0.11)/( 1+0.1224) =58 x1.11/1.1224=64.38/1.1224= 57.359 (57.36) kg. (4 )理论重量:有固定规格和固定体积的商品。如马口铁、钢板等。 (5)法定重量和净净重——法定重量 =商品重量 +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的重量 ①某些国家在征收从量税时采用法定重量。 ②扣除这部分内包装的重量及其他包含杂物的重量为净净重,主要在海关征税时使用。 2.国际上常用的度量衡制度:英制、美制、公制(米制) 、国际单位制。 3.我国采用的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4.不同度量衡制,同一计量单位代表的数量是不同的。 如:吨 (ton) :英制:长吨 (long ton) / 美制:短吨 (short ton) / 公制:公吨 (metric ton) 二、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1.英国法律:少交--可以拒收; 多交--可拒收多交的部分,或全部拒收; 2. 《公约》 :少交——①未构成根本违反合同。 ②构成根本违反合同。 多交——①合同规定的部分应收取。 ②多交的部分可收取,也可拒收全部或部分。 3.数量机动幅度——溢短装条款 (more or less clause) (1)合同中规定交货数量可多交或少交若干,但以不超过成交数量的百分之几为限。 (2 )溢短装权利归谁掌握: ①卖方决定 at seller ’s option——大部分使用 ②承运人决定 at carrier ’s option——第二经常使用 ③买方决定 at buyer ’s option——最少使用 (3)溢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①按合同价格(单价) 。②按装运时或货到时某种市场价格。 4. “约 ”(about , circa, approximate )字—— P471 (1)凡 “约 ”、 “大约 ”的词语用于涉及信用证金额、数量或单价时,应解释为允许有关金额、数量或单价 可有不超过 10%的增减幅度。 (2)如信用证未规定数量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以及所支取的总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货物的数量 可允许有不超过 5% 的增减幅度。 例子 1:合同 1000M/T ±10%,AMT 1,000,000 ,1000USD/M/T ,按合同和信用证,交货数量应为多少? ① about 1000 M/T ;about USD 1,000,000 →900-1100 ; 90 万-110 万→ 900-1100 ② about 1000 M/T ;USD 1,000,000 →900-1100 ;=100 万→ 900-1000 ③ 1000 M/T ;about USD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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