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工作制度,关于加强仓库收发货管理的工作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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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央收发货管理的补充规定 1.0 目的: 1.1为保证ERP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连续性、系统性。 1.2减少供应商/委外商的对本厂收货效率、作业规范性的投诉。 1.3加强公司对收发货的监督控制。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出本公司的工器具、模夹具、工单、非工单用的料品等的收发货管理。 3.0 工作职责 3.1.货仓部中央收发组负责人:负责相关部门(会计部、品质部、保安队等)常驻中央收货区人员对收发物料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以及物料收发的具体点数与监督管理;对相关部门常驻中央收货人员有工作协调权、违纪处罚权、上下班时制更改权。 3.2.货仓部相关收货倉库仓管: 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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