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天猫应该注意什么?《天猫供销平台管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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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平台管理规范 (2017年12月29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供销平台供应商、分销商等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供销平台正常运营秩序,根据《供销平台供应商入驻协议》、《供销平台分销商入驻协议》、《淘宝平台规则总则》、《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管理规范》、《淘宝网行业管理规范》、《淘宝网特色市场管理规范》、《淘宝网营销活动规范》和《天猫规则》等相关协议、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范用于规范供应商、分销商和其他用户(统称为供销平台用户)入驻和退出供销平台,在供销平台的经营活动及其后果。供销平台用户均应遵守《淘宝平台规则总则》、《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管理规范》、《淘宝网行业管理规范》、《淘宝网特色市场管理规范》、《淘宝网营销活动规范》、《天猫规则》及本规范的相关规定。《淘宝平台规则总则》、《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管理规范》、《淘宝网行业管理规范》、《淘宝网特色市场管理规范》、《淘宝网营销活动规范》或《天猫规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尚无规定或本规范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 【诚信承诺】供销平台用户在供销平台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应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提升自身品质和信誉,给客户和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体验,共同将供销平台建设成为公开透明、公正文明、秩序良好的供销平台。 第二章 定义 第四条 供销平台,是指为供销平台用户提供分销服务和管理的网络交易平台,域名为:或。 第五条 供应商,是指通过供销平台向分销商提供商品供其销售的会员,包括品牌商、授权供应商。 第六条 品牌商,是指持有自有品牌或品牌权利人的排他授权文件,通过供销平台管理该品牌的淘宝线上渠道(含天猫线上渠道)并从事经营活动的供应商(其品牌商标须为R或TM状态)。 第七条 授权供应商,是指持有品牌权利人的授权文件在供销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供应商(其品牌商标须为R或TM状态)。 第八条 分销商,是指在淘宝销售供应商产品的淘宝卖家(含天猫商家,以下同),是供销平台经销商、代销商、直营商及其他入驻供销平台淘宝卖家的总称。 第九条 经销,指分销商向供应商批量采购货物,供应商发货给分销商后,分销商再进行零售的分销方式。在供销平台采用经销模式的分销商称为经销商。 第十条 代销,是指仅从供应商处获得产品信息和授权并据此进行销售,在买家购买分销商品后,分销商向供应商采购产品,由供应商将采购产品直接发货给消费者的分销方式。在供销平台采用代销模式的分销商称为代销商。 第十一条 直营,是指与供应商建立分销关系的分销商即为供应商自身、供应商的关联公司,或接受供应商委托以供应商名义代为运营店铺的代运营商,买家购买分销商品后,供应商直接发货给消费者的分销方式。在供销平台采用直营模式的分销商称为直营商。 第十二条 产品,是指供应商在供销平台发布的商品。 其他本规则及附录一所使用的各术语和图示的定义(如涉及),应参见 淘宝规则频道、 天猫规则频道的相关解释。 第三章 入 驻 第一节 供应商入驻 第十三条 【基本入驻条件】供应商入驻供销平台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天猫供销平台供应商入驻资质细则》的规定; : (二)至申请入驻时,会员无《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管理规范》或《天猫规则》中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扣分及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和恶意骚扰的扣分; (三)签署《供销平台供应商入驻协议》; (四)在绑定的支付宝账户中足额存入入驻保证金,申请经营多个类目的按最高值收取,具体各类目保证金, 点击查看: (五)供应商如发展天猫商家为该品牌的分销商,同时必须提交符合“天猫申请入驻行业资质标准”规定的相关资质,并在其绑定的支付宝账户中存入天猫分销保证金;供应商入驻保证金和天猫分销保证金累计最高不超过五万元; (六)供销平台认为需要符合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入驻主体】如同一公司主体拟开通多个供应商账号,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入驻的供应商已成功经营三个月及以上; (二)多个供应商账号经营的品牌及产品不得重合。 第十五条 【类目限制】供应商商标涉及的商品类目或供应商入驻供销平台时所选择的类目如为供销平台限制入驻的类目,不得入驻供销平台,具体限制入驻的类目, 点击查看 第十六条 【品牌限制】供应商商标若符合以下任一特征,不得入驻供销平台: (一)与阿里巴巴(包括但不限于淘宝网、天猫、一淘、聚划算等)已有的品牌、频道、业务等相同或近似; (二)以“网”、“网货”结尾的品牌。 第十七条 【审核内容】申请人通过供销平台系统线上提交申请资料后,供销平台将对该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品牌需求、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因素决定是否审核通过。 第十八条 【审核期限】供销平台将自申请资料交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完成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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