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七版)王利明-全套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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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法 ;第一章;;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第二节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第二节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第二节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第三节 民法的特点;第三节 民法的特点;第三节 民法的特点;第三节 民法的特点;第四节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第四节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第四节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第四节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第四节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第五节 民法的体系;第五节 民法的体系;第五节 民法的体系;第五节 民法的体系;第五节 民法的体系;第五节 民法的体系;第五节 民法的体系;第六节 民法的渊源;第六节 民法的渊源;第六节 民法的渊源;第六节 民法的渊源;第六节 民法的渊源;第六节 民法的渊源;第六节 民法的渊源;第六节 民法的渊源;第七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第七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第七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第八节 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简述民法的概念、特点及调整对象。; 54. 案例分析: 甲男和乙女外出旅游时偶然认识,后来常常网络聊天,双方交往一段时间后约定于某日在某餐厅见面。乙女为此专门向公司请假,并坐长途汽车抵达,但是等了一天始终未见甲男前来约会。乙女为此将甲男诉至法院。 问:两人关系属于何种关系?;第二章;;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第二节 平等原则;第二节 平等原则;第三节 自愿原则;第三节 自愿原则;第四节 公平原则;第四节 公平原则;第五节 诚实信用原则;第五节 诚实信用原则;第六节 公序良俗原则;第六节 公序良俗原则;第七节 绿色原则;综上,就诸项民法基本原则而言,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基础原则,它构成了自愿原则的逻辑前提。自愿原则是民法最重要、最有代表性的原则,是民法基本理念的体现。民法最重要的使命,就是确认并保障民事主体自由的实现;公平原则意在谋求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衡平,在交易领域内,只有违背自愿原则的不公平安排,方会成为民法通过公平原则予以纠正的对象,因此在交易领域内,公平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有益补充;诚实信用原则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要求,以谋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和谐;公序良俗原则包括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两项内容,对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以及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发挥双重调整功能。诚实信用原则和善良风俗原则都是以道德要求为核心的。但善良风俗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不同。善良风俗原则并不强制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积极地实现特定的道德要求,它只是消极地设定了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不得逾越的道德底线。诚实信用原则则强制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积极地实现特定的道德要求,它设定了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必须满足的道德标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必要限制,力图谋求不同民事主体之间自由的和谐共存。绿色原则是代内正义、代际正义、种际正义三重正义观的体现,也是对自愿原则的必要限制,意在谋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试述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5. 案例分析: 蒋某与黄某于1963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关系一直较好,并收养一子。1990年7月,蒋某继承父母遗产而取得面积为51平方米的房屋一套。1995年因城市建设,该房屋被拆,拆迁单位将一套面积为77.2平方米的住房安置给了蒋某,并以蒋某的名义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1996年,黄某与比他小近30岁的张某相识后, 二人便一直在外租房公开同居生活。2000年9月,黄某与蒋某将蒋某继承所得房产以8万元的价格出售。双方约定在房屋交易中产生的税费由蒋某负担。2001年春节,黄某、蒋某将售房款中的3万元赠与其养子。2001年年初,黄某因肝癌晚期住院治疗,于2001年4月18日立下书面遗嘱,将总额为6万元的财产赠与张某,其中包括出售前述房屋所获款的一半即4万元,及住房补助金、公积金、抚恤金和自己所用的手机一部等。该遗嘱于2001年4月20日在某公证处得到公证。2001年4月22日,黄某因病去世。黄某的遗体火化前,张某偕同律师上前阻拦,并当着蒋某的面宣布了黄某留下的遗嘱。当日下午,张某以蒋某侵害其财产权为由诉讼至某人民法院。法院认为,遗赠人黄某的遗赠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原则和精神,损害了社会公德,破坏了公共秩序,应属无效行为,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的规定,于2001年10月11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一审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于2001年11月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抚恤金是死者单位对死者直系亲属的抚慰,黄某死后的抚恤金不是其个人财产,不属于遗赠财产的范围;黄某的住房补助金、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黄某未经蒋某同意,单独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侵犯了蒋某的法权益,当庭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审的终审判决。 试分析黄某的遗嘱是否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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