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充分就业社区(村)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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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充分就业社区(村)考核办法 ? 为了进一步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使社区、农村就业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精神,为不断完善并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及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对象:各社区(村)保持(申报)充分就业社区(村)就业工作站。 二、考核的时间:每年10月10日-11月30日 三、考核的主要指标: (一)充分就业社区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附件1 (二)充分就业村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附件2 (三)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在充分就业社区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以下考核内容: 1.突出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困难人员就业; 2.就业工作服务平台应达到50平方米以上; 3.有专人负责就业工作; 4.结合辖区工作,亮点和特色突出; 5.获得区委区政府以上表彰和认可的创新工作每项加2分。 (四)星级充分就业村在充分就业村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以下考核内容: 1.发展产业,带动就业; 2.回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解决辖区内人员就近就业; 3.结合辖区工作,亮点和特色突出。 4.获得区委区政府以上表彰和认可的创新工作每项加2分。 四、考核的程序 (一)自查阶段:各社区(村)就业工作站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结合本办法的有关考核指标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检查量化打分,并将检查结果和工作计划、自查总结按时报送镇社保中心。 (二)检查阶段:镇社保中心组织人员比照考核目标逐项严格量化考核打分。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保持充分就业社区(村)考核结果的运用 ?1.充分就业社区(村)考核待区人力社区局验收合格后按本考核办法得分类别划拨以奖代补经费。验收不合格的社区(村)不予划拨以奖代补经费。 2.充分就业社区:一类(95分及以上)给予31,000-35,000元经费补助;二类(90分及以上)给予26,000-30,000元经费补助;三类(85分及以上)给予20,000-25,000元经费补助。 3.充分就业村:一类(95分及以上)给予3,500-4,500元经费补助;二类(90分及以上)给予25,00-35,00元经费补助;三类(85分及以上)给予15,00-25,00元经费补助。代表镇迎接区级及以上检查并达到预期目标的村可适当增加经费补助。 (二)新申报(保持)星级充分就业社区考核结果的运用 1.保持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年终检查考核分低于90分的,适当递减工作经费补助,并取消星级充分就业社区资格。 2.90分至95分的给予50,000-60,000元经费补助。 3. 96分以上的给予70,000-80,000元经费补助,并推荐参加市级示范充分就业社区的评选。 (三)新申报(保持)星级充分就业村考核结果的运用 1.保持星级充分就业村年终检查考核分低于85分的不给予经费补助,并取消星级充分就业村资格; 2.85分至89分的给予50,00-10,000元经费补助。 3.90分至95分的给予110,00-20,000元经费补助。 4.95分以上的给予300,00-40,0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并推荐参加市级示范充分就业村的评选。 (四)对新申报创建的充分就业社区(村)的考核考核结果的运用 对新申报创建的充分就业社区(村),按X人社〔2016〕136号文件执行。 六、落实以奖代补经费补助 (一)就业协理员补助 1.社区专(兼)职就业协理员以年初在镇社保中心备案名单为准;村就业协理员原则上由村会计兼任,因特殊原因需由其他人员兼任的,先向政府报备,经同意后允许兼职。 2.工资及社会保险补贴:社区就业协理员按镇划拨社区以奖代补经费的60%执行;星级充分就业村按镇划拨村以奖代补经费的70%执行;其余村按镇划拨村以奖代补经费的80%执行。 (二)经费补助发放 1.镇在区人社局验收评级后,按本办法规定的内容进行评分定级,同时结合社保中心对社区(村)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考核分数,划拨相应的以奖代补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费用及相应人员补助。如验收不合格,社区专职协理员补助由社区负责,社区(村)兼职协理员补助不予发放。 2.社区可按X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垫支就业协理员补助,待验收评级后,再行核算。 3.划拨到社区(村)的以奖代补经费用于支付就业协理员及其他参与创建(保持)工作人员的补助后,剩余部分作为工作经费。就业协理员补助经费不足以支付专职协理员补助时,超过部分由社区自行负责。 4.社区(村)以奖代补经费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财务规定,不得违规违纪发放。 七、其它 就业协理员因自身原因要求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社区(村)提交书面申请,社区(村)签署意见后报镇社保中心备案,同时向社区(村)移交相关资料,否则不予发放补助。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镇人民政府。本办法从202*年1月起执行,此后若无新文件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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