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深入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扎实做好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是中央纪委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体现出正人先正己的坚定决心、以实际行动向全党全社会昭示,纪委的权力是有监督的,纪检干部是有着严格纪律约束的。《规则》是纪检机关长期以来持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督执纪工作理论或果、实践成果的制度化。《规则》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监督执纪中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严格工作规程,加强监督制度设计,规范审批权和自由裁量权,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做到打铁自身硬。这充分体现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要求,通过把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为纪委强化自我约束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1年,中央纪委机关成立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级纪委先后成立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明确专人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中央纪委陆续出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一系列规定,明确了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五项职能及监管要求。这次出台的《规则》,进一步明确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赋予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项职能更多的内涵,对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贯彻落实好《规则》,必须重焦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实现问题线索集中管理
问题线索是纪律审查的源头和基础。中央纪委高度重视问题线索的处置和管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将案件线索改称问题线索,开展了问题线索大起底,研究制定五类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和相应处置标准,规范处置程序,及时处置了一大批问题线索,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随着纪律审查工作转型深入推进,问题线索集中管理还不到位、处置方式不够科学、监督审核有所缺失等问题日益凸显。
《规则》抓住关键环节,针对性地改进问题线索的管理处置。一方面,强化问题线索集中管理。《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归口受理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经审批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巡视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另一方面,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程。《规则》第十四条规定,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提出分办意见,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规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承办部门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处置意见,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同时应当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向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这既加强了对问题线索处置过程的监督,也有利于纪检机关领导及时了解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下一步,要多措并举,切实做好问题线索管理各项工作。一是确保问题线索应收尽收。加强与纪检机关内部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畅通外部移交问题线索的渠道,改进巡视问题线索交接工作,规范与公检法机关的问题线索移交,加强与审计机关、工商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二是建立问题线索定期汇总核对机制。加强问题线索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科学提出分办意见,为承办部门处置问题线索提供保障。四是健全完善干部廉政档案,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协助党委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
二、牢牢守住审查安全底线
审查安全事关党的形象,事关纪检机关的信用,事关审查工作顺利推进,是政治和大局,是责任和考验,是底线和保障,要不折不扣把审查安全工作做到位,更好地履行好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规则》对审查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作出了规范。一是规范执纪审查行为。《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审查谈话、重要的调查谈话等调查取证环节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审查组分别保管,定期核查。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被审查人或其他谈话调查对象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不得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重要的调查谈话,不得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二是保障被审查人合法权益。《规则》对保障被审查人各项合法权益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措施,应当在20小时内通知被审查人亲属。第三十条规定,审查期间对被审查人以同志相称,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理想信念宗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写出忏悔和反思材料。审查应当充分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