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2).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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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程标准 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宗教伦理与教化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渊源 发展历程 “罗马法” BC509年 BC450年 BC27年 BC8世纪 罗马建城 罗马共和国 习惯法 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规定来调整社会关系,具有伸缩性和不确定性,贵族垄断并随意曲解法律。 成文法 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文件 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 《十二铜表法》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第一表 传唤 第二表 审理 第三表 执行 第四表 家长权 第五表 继承和监护权 第六表 所有权和占有权 第七表 土地和房屋 第八表 私犯 第九表 公法 第十表 宗教法 第十一表 前五表的补充 第十二表 后五表的补充。 民法 刑法 诉讼程序 BC509年 BC27年 罗马共和国时期 476年 罗马帝国时期 公民法 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关系的法律,只适用于罗马公民。包括部分习惯法,《十二铜表法》以及随后制定的法律。 万民法 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的民事关系。【疆域扩大,民族矛盾,商品经济发展】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BC27年 476年 1453年 罗马帝国时期 东罗马帝国 《查士丁尼法典》 汇编罗马帝国仍生效的法律 《查士丁尼学说汇编》 历代法学家对罗马法的学说和解释 《查士丁尼新律》 535年后所颁布的法律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供当时学习法律之用的基本教材 《罗马民法大全》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宗教伦理与教化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渊源 发展历程 “罗马法” 《十二铜表法》 《罗马民法大全》 第一部成文法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日耳曼法” 教会法 罗马法的复兴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476年 1453年 西罗马帝国灭亡 东罗马帝国灭亡 中古时期 日耳曼人以部落习惯法为基础, 编纂的一批成文法,等级色彩浓厚。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制定和颁布的法律。 当时欧洲的商品经济迅猛发展,但法律制度仍然比较落后,不能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而罗马法私法发达,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教会法 日尔曼法律 11世纪后,欧洲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传播 欧洲大陆的法律纷纷以罗马法为仿效对象,形成大陆法系的雏形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英美法系 亦称“普通法系”、“英国法系”、“判例法系” 、 “海洋法系” 11世纪诺曼征服后以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普通法) 13世纪《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 17世纪“光荣革命”,《权力法案》颁布 ,君主立宪制确立,确立议会立法权。法律进一步完善。 后扩大到美国等许多国家和地区,是西方国家中与大陆法系并列的历史悠久和影响较大的法系 含义 过程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一日耳曼法系或成文法系。指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仿效这种制度而建立的法律制度。 含义 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它与此后制定的4部法典一起被统称为“拿破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融入了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民法系,又称“大陆法系”。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区别 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法的渊源 立法与司法相互关系 受罗马法影响程度 判例法为主 成文法为主 立法绝对中心地位,司法从属地位 法官地位突出,司法绝对中心地位 以罗马法为基础 只吸收部分 两大法律体系的区别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宗教伦理与教化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①立法权: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 ②行政权: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 ③司法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在《论法的精神》里,孟德斯鸠延续英国先贤洛克的观念,归纳出“三权分立”的治理格局。其理论特点在于治理国家的三个权利部门形成一个稳定的“三角形”,似乎能够支撑起一个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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