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实用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介绍(环保部环境监察司主讲).pptxVIP

超实用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介绍(环保部环境监察司主讲).pptx

  1. 1、本文档共6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介绍赵 柯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提纲一、处罚规定二、主要问题三、关键点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闽环罚字【2010】3号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地址: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紫金大厦):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环境违法一案,经省环境监察总队现场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调查,2010年7月3日和7月16日,你矿铜矿湿法厂先后两次发生含铜酸性溶液渗漏,造成汀江重大水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3187.71万元。 你矿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的规定,第六十七条关于“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严重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的规定,第六十八条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渔业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关于“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的规定。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二款关于“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不按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的规定,以及 《福建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第99点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细化标准,我厅决定对你矿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直至治理完成; 2.罚款人民币九百五十六万三千一百三十元。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闽环罚字〔2010〕6号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景河董事长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福建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第99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细化标准,我厅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七十万五千九百九十七元(即上一年度你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一百四十一万一千九百九十四元的百分之五十)。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闽环罚字〔2010〕7号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邹来昌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福建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第99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细化标准,我厅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四十四万九千七百六十八元(即上一年度你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八十九万九千五百三十七元的百分之五十)。行政处罚—行政责任其他行政行为行政处罚1相对人利益其他行政行为2行政处罚相对人合法权益相对人利益1第二性义务第一性义务时间维度违法行为性质增加新义务/限制剥夺既得利益单方法律行为:一方意思表示具体行为:特定对象/一次有效要式行为:特定的形式/程序依职权的行为:主动而为环境保护部有关文件一、关于执法依据梳理1、《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目录》(环办[2009]107号);二、关于执法程序的规范2、《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3、《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环监发[2009]4

文档评论(0)

虾虾教育 + 关注
官方认证
文档贡献者

有问题请私信!谢谢啦 资料均为网络收集与整理,收费仅为整理费用,如有侵权,请私信,立马删除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012026075000021
认证主体重庆皮皮猪科技有限公司
IP属地重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500113MA61PRPQ02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