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标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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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强制性标准; 内容回顾;食品强制性标准类别 食品标签与标识标注 食品添加剂法律法规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1.1 强制性标准的分级 ;1.2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法第19条规定: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 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它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1.3 食品安全相关的国家级强制标准的类别;(7)食品质量标准 例:小麦,大豆 (8)食品企业卫生规范 例: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面粉厂卫生规范 (9)食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例:蜜饯企业???好生产规范,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10)实验方法标准 例: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慢性、毒性和致癌试验,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总则 (11)食物中毒诊断标准 例: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 ;食品安全法第22条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 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 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2 食品标签与标识标注;2.2 制定食品标签的作用 ;2.3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 (5)生产日期(制造日期): 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6)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7)主要展示版面: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 (8)规格: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适用范围: (1)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 (2)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1)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2)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3)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科学营养常识的内容。 (4)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5)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 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 产品混淆。 (6)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 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7)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不得与包装物(容器)分离。 (8)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注册商 标,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①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但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 ②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汉字有对应关系(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国外注册商标除外)。 (9)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 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10)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 (11)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容器)上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食品名称 配料清单 配料的定量标示 净含量和规格 制造者,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贮存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产品标准号 其它强制标示内容 ;2.5.1食品名称;2.5.2配料表;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 2760 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食品添加 剂通用名称可以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 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 号) (标示形式见附录B) 在食品制造或加工过程中,加入的水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在加工过程中 已挥发的水或其他挥发性配料不需要标示。 可食用的包装物也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原始配料,国家另有法律法规规定 的除外。;特别规定;2.5.3配料的定量标示;2.5.5日期标示;2.6 预包装食品强制标示内容的免除;;2.7 食品营养标签;食品营养标签的营养成分表 ;2.8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1)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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