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
.
.
.
四、文书写作
1、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呈请拘留报告书。
2000 年 1 月 31 日深夜,××县××市××村女村民叶××母子被残忍杀害。该案经××县公安局刑警队侦查员王××、刘×调查,发现李×
×是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之一。经主管局长批准,侦查人员秘密提取了李××的指纹,交由该局技术部门与现场遗留罪犯指纹进行比对。 经鉴定,李××右食指指纹与现场指纹一致。经批准,侦查人员搜查了李××的住所,在其炕席下提取了李××的蓝布男西装长裤,裤脚有
血迹。经××市公安局对此裤进行血迹检验,该血是人血,属 AB 型,与死者叶××血型相同。在搜出有血迹的长裤后,侦查员采取措施对李××进行了监视。
李××,男,28 岁( 1971 年 10 月 20 日出生),原籍××省××县,现为××县××乡××村农民,住在该村,汉族,初中毕业。
李××自××年至××年在××乡××村上学,自××年至××年在××乡××中学上初中。××年,李××在××市打工期间因与他人打架斗殴,被 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10 天。自××年至案发时止,李××在××乡××村务农。
附:《刑法》第 232 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
《刑事诉讼法》第 61 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
参考答案如下:
呈请拘留报告书
李××,男, 28 岁,(出生),民族:汉族,原籍 × 省××县人,现住址 × 县× 乡× 村,职业:农民。简历: ××年至 ××年在 ××乡× 村小学读书;
××年至 ××年在 ××乡× 中学读书;
××年在 ××市打工与工人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10 天 ;
××年至案发时在 ××乡××村务农。
×公刑拘字 (2000) ×号
拘留的理由和依据: , × 市× 县× 村女村民叶 × 母子被残忍杀害。经侦查鉴定,犯罪嫌疑人李 × 右食指指纹与现场指纹一致。并在李× 家炕席下提取了李 × 的蓝布男西服长裤,裤脚上的血迹与死者叶某血型相同,侦查人员已采取措施对李 × 进行了监视。
李××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涉嫌故意杀人罪。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论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李 × 刑事拘留。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 × 县公安局刑警队
承办人:王 ××、刘 ×× 2004 年 2 月×日
2、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起诉意见书。
.
.
2001 年 9 月 9 日下午三时许,在××市××河新建大桥施工现场附近水面上发现小孩右下肢一只, 9 月 10 日、 11 日,又相继在北面大桥水下打捞到右上肢和左下肢。接着,在同一河流的五华里长的水面上,又搜寻到被肢解的头颅和躯干,而且这些部位均被从关
节处断离。在打捞尸段时,发现小孩连衣裙一件,塑料拖鞋一双,裤头一条,藤条提包一只,左上肢经多次打捞未获。经法医对各尸
段拼接鉴定后,确认是同一女性童尸,年龄 6 至 7 岁。检查认定被害者系掐扼窒息而死,死后是用一较锋利刀分尸,抛尸于河中,因此××市公安局确认该案是一起杀人分尸案。
调查发现, 9 月 4 日晚 8 时,××路××街居民许××曾向××街派出所报告,其外孙女章××于当晚6 点多钟在××电影院门前玩时被人抱走。经核对被人抱走的这个小孩的性别、年龄、衣着特征,与打捞的尸体相吻合。经章××的母亲辩认,打捞起来的托鞋肯定是章××
的;同时提供了章××因左腿骨折而在医院拍摄的“ X”光片,与打捞的左腿“X”光拍片对比,证明相同部位均有骨折的痕迹。因此确定被 害者是章××无疑。章××,1994 年 9 月 13 日出生,父亲章×,××部队干部,母亲李×,××铁路电力段电话员。章××自小即随其外祖母许××生活。
此案发生后,各级领导都很重视,指示要及时破案。经过三天紧张的侦查工作,侦查人员于 9 月 13 日下午在重点嫌疑对象孙××
住房内发现 4 块挂在墙上的异样异臭生蛆的肉。侦查人员将肉取回检查缝合,确认是人肉,而且是章××下肢被剥离的肉。由于孙××有杀害章××分尸灭迹的重大嫌疑,××市公安局当天即将其刑事拘留。在对孙××的住处进行搜查后,又获取了大量罪证。
孙××,男,28 岁, 1973 年 2 月 25 日出生于××省××市一个工人家庭,本人为××市××厂工人,小学文化,汉族,住××路××号,
家有父母及弟妹。孙自小读书, 1984 年小学三年级时,逃学在家,后被学校除名。此后即终日在社会上游荡。 1989 年 3 月,因盗窃
犯罪,被××市人民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