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版安全生产法培训课件PPT【内容完整】.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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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二、《新版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 一、相关背景 1.对新安法的总体 把握 3涉及企业的具体 法规条文要求解读 2. 与14版的条文 对比 解读六 生产经营单位……、 信息化建设, 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第四十条(原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实行重大隐患管理报告制,重视信息化建设与资源共享 */79 二、《新版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 一、相关背景 1.对新安法的总体 把握 3涉及企业的具体 法规条文要求解读 2. 与14版的条文 对比 解读七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通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通通道。 第四十二条(原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通通道占用也将不允许 */79 二、《新版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 一、相关背景 1.对新安法的总体 把握 3涉及企业的具体 法规条文要求解读 2. 与14版的条文 对比 解读八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四十三条(原四十条) 动火、临时用电与爆破、吊装同等重要 */79 二、《新版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 一、相关背景 1.对新安法的总体 把握 3涉及企业的具体 法规条文要求解读 2. 与14版的条文 对比 解读九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新增: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第四十四条(原四十一条) 更加关注以人为本,关爱员工,关注员工心理、行为习惯。 第五十六条(原五十三条) */79 二、《新版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 一、相关背景 1.对新安法的总体 把握 3涉及企业的具体 法规条文要求解读 2. 与14版的条文 对比 解读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新增: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第四十九条(原四十六条) 加强对资质管理,不得非法转让施工资质,否则违法!! */79 二、《新版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 一、相关背景 1.对新安法的总体 把握 3涉及企业的具体 法规条文要求解读 2. 与14版的条文 对比 解读十一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五十一条(原四十八条) 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公司已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新增: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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