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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唐明清法制的比较
由汉至清,中国封建社会虽然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但是其社会、法律制度两千年来并无根本变化。独观法制,自汉中期正统法律思想形成、确立之后,以此为指导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后世各朝“虽代有增损,而不敢轻议成规”。“德主刑辅”法律思想一脉相承;律典内容亦循古多而更易少。但不同的社会情势时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变化。
以下将从立法思想、立法体例、法律渊源、法律内容、司法制度五个方面加以比较。
一 立法思想
汉代
唐代
明代
清代
汉初,采用“黄老”思想为治国理论依据——政治上“无为而治”。法律上“约法省刑”,从而实现“与民休息”
汉武帝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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