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语境下我国商法的变革取向(论文范文).docVIP

全球化语境下我国商法的变革取向(论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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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语境下我国商法的变革取向(论文范文) 文档信息 主题: 关于“论文”中“经济论文”的参考范文。 属性: F-00T7LF,doc格式,正文5651字。质优实惠,欢迎下载! 适用: 作为文章写作的参考文献,解决如何写好实用应用文、正确编写文案格式、内容摘取等相关工作。 目录 TOC \o 1-9 \h \z \u 目录 1 正文 1 搞要 1 关键字:全球化;商法变革;商法品格;商法规范;商法体系 2 一、重塑商法品格,实现由“个性”向“共性”的转换 2 二、重构商法规范,实现由“规范无力”向“规范有效”的转换 3 第三,在立法技术层面上,注重规范的确定化 5 (一)独立性 6 (二)系统性 7 (三)协调性 8 (四)开放性 8 参考文献: 9 论文原创声明(模板) 10 论文致谢(模板) 10 正文 全球化语境下我国商法的变革取向(论文范文) 搞要 摘要:全球化正在引导一场轰轰烈烈的法律变革运动,而商法变革正成为新世纪法律变革最普遍的实践,商法变革与全球化互动发展已构成鲜明的时代特征,我国商法也应当顺应潮流,适时变革。我国商法应当:重塑品格,实现从“个性”向“共性”的转换;重构规范,实现从“规范无力”向“规范有效”的转换;建构理性体系,实现从“无序发展”向“有序发展”的转换 关键字:全球化;商法变革;商法品格;商法规范;商法体系 全球化正在引导一场轰轰烈烈的法律变革运动,而商法变革正成为新世纪法律变革最普遍的实践,商法变革与全球化互动发展已构成鲜明的时代特征。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经济已全面融入全球化进程,这使尚处幼稚阶段的中国商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建构一个理性的商法体系及适用的商法制度,是我们参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商法变革是一个庞大的工程,涉及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本文以全球化为背景,对我国商法变革中品格塑造、规范设计、体系建构等问题提出一些初步看法。 一、重塑商法品格,实现由“个性”向“共性”的转换 市场经济的同构性,决定了商法具有天然的国际性品格,而全球化市场的发展,商法建构的全球化意识,更加凸显了这种品格。在商法领域强调的是“共性”,而不是“个性”或“特色”,要确证一国商法的适时性、现代性,就必须实现由个性向共性的质的飞跃。就我国商法而言,要实现这种飞跃,途径有二:一是移植,即在主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律制度,使之成为我国商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二是纳入,即有选择地纳入国际通行的惯例与规则,将国际规则国内化。 对移植与纳入的重要性,在我国法学界早已达成共识。正像有的学者所指出的,这已不仅仅是一个坐而论道的认识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但是在移植与纳入的实践中,我们仍然要解决以下问题:一是盲目国际化与西方化。移植与纳入并非简单的照搬,它是一个缜密的创制法律的过程,这个过程最核心的环节就是选择,它意味着对下列问题的谨慎考量与理性决断:何种制度代表共性(并非一切西方法律制度都能反映这一点)?何种共性制度能够本土化?移植与纳入的时机如何把握?等等。上述问题如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其结局必然陷入“形移神不移”的盲目照搬的泥淖。清末变法失败是一个有力的佐证。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应当加强对西方法律制度、国际法律制度的系统研究和比较研究,加强对国内商法制度的实证分析及国情研究,全面提升理性选择能力,避免出现“拟似现象”与“空转现象”。二是实践的惰性。如果说移植和纳入主要依赖立法者的选择和努力,那么对“移植与纳入”法律的实践,则依赖各方面的合力:包括行政、司法与商人的共同实践。就我国目前状况而言,这股合力还很难迅速生成。由此可见,我们现在所面临的问题不仅仅是如何创制一种“良法”,更重要的是使“良法”被信奉并遵行,这有赖下列条件的成就:商法意识的提升,守法观念的增强,用法习惯的形成。 二、重构商法规范,实现由“规范无力”向“规范有效”的转换 博登海默曾指出:“真正伟大的法律制度是这样一些法律制度,他们的特征是将僵硬性与灵活性予以某种具体的、反论的结合,在这些法律制度的原则、具体制度和技术中,它们将稳固的连续性的效能同发展变化的利益联系起来,从而在不利的情形下也可以具有长期存在和避免灾难的能力。”① 显而易见,我国商法还未能达到博登海默所描述的状态。我国的商法规范还十分粗陋,而对于正在践行法治及参与全球化进程的中国而言,这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更加理性、更加确定以及更加弹性化的商法规范。 首先,在立法模式选择上,应注重超前立法的运用,强化商法的理性表达。 就立法模式而言,有三种选择,即滞后立法、同步立法与超前立法。三种立法模式在实质上并不存在孰优孰劣,应用得当,均能实现法律效益最大化。对其区别可从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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