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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要求
二、经济利益
三、贷款和担保以及商业关系、家庭和个人关系
四、与审计客户发生雇佣关系
五、高级职员与审计客户的长期关联
六、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
七、收费
八、影响独立性的其他事项;本章学习目的和要求;
1.独立性的内涵
实质上的独立性。实质上的独立性是一种内心状态,使得注册会计师在提出结论时(意志坚定,不受干扰)不受损害职业判断的因素影响,诚信行事,遵循客观和公正原则,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形式上的独立性。形式上的独立性是一种外在表??,使得一个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在权衡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后,认为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组成员没有损害诚信原则、客观和公正原则或职业怀疑态度。;2.独立性概念框架的内涵
独立性概念框架是指解决独立性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用以指导注册会计师:
(1)识别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2)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
(3)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在运用独立性概念框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识别可能的不利影响;如果某一会计师事务所被视为网络事务所,应当与网络中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保持独立。
网络是指由多个实体组成,旨在通过合作实现下列一个或多个目的的联合体:
1.共享收益或分担成本;
2.共享所有权、控制权或管理权;
3.共享统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4.共享同一经营战略;
5.使用同一品牌;
6.共享重要的专业资源。
网络事务所是指属于某一网络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实体 ;客户是否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独立性的要求强弱有所不同。
公众利益实体包括:
1.上市公司;
2.法律法规界定的公众利益实体(银行、保险公司);
3.法律法规规定按上市公司审计独立性的要求接受审计的实体(上市公司的非上市母公司);
4.其他实体,拥有数量众多且分布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应当考虑将其作为公众利益实体对待。(自来水公司,铁路公司,婴儿奶粉公司);1.能够对客户施加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并且客户对该实体重要(客户的母公司);
2.在客户内拥有直接经济利益的实体,并且该实体对客户具有重大影响(权益法核算的投资人),在客户内的利益对该实体重要;
3.客户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
4.客户拥有其直接经济利益的实体,并且客户能够对该实体施加重大影响,在实体内的经济利益对客户重要;(客户能影响,客户重视 )
5.与客户处于同一控制下的实体。 ;
在审计客户是上市公司的情况下,本章所称审计客户包括该客户的所有关联实体。
在审计客户不是上市公司的情况下,本章所称审计客户仅包括该客户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实体。
;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职业判断,定期就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和其他事项与治理层沟通,使治理层能够:
1.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在识别和评价对独立性产生的不利影响时做出的判断是否正确;
2.考虑会计师事务所为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水平所采取的防范措施是否适当;
3.确定是否有必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记录遵守独立性的情况,包括形成的结论和为形成结论而讨论的主要内容。
1.如果需要采取防范措施将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水平,应当记录该不利影响的性质,及所采取的防范措施。
2.如果需要进行大量分析才能确定是否有必要采取防范措施,而注册会计师认为不利影响未超出可接受的水平不需要采取防范措施,应当记录不利影响的性质以及得出不需采取防范措施结论的理由。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报表期间)和业务期间独立于审计客户。
报表涵盖的期间:被审计年度(适当考虑上一年度)
业务期间:自审计项目组开始执行审计业务之日起,至出具审计报告之日止。如果审计业务具有连续性,业务期间结束日应以其中一方通知解除业务关系或出具最终审计报告两者时间孰晚为准。;如果一个实体在其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或之后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定下列因素是否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1.在报表期间或间隔期间与审计客户之间存在的经济利益或商业关系;
2.以往向该实体提供的服务。;由于合并或收购,某一实体成为审计客户的关联实体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识别和评价其与该关联实体以往和目前存在的利益或关系,并在考虑可能的防范措施后确定是否影响独立性。
在合并或收购生效日后能否继续执行审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合并或收购生效日前采取必要措施终止目前存在的利益或关系。否则,应评估能否继续执行审计业务。;与治理层沟通(球踢给治理层)。如果治理层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执行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同意这一要求:
1.在合并或收购生效日起的六个月内,尽快终止目前存在的利益关系;
2.存在利益或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审计项目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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