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学习.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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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学习GB50016—2014发布日期:2014.08.27实施日期:2015.05.0102总则03术语、符号0401新版防火设计规范 变化与改动总述民用建筑05建筑构造06灭火救援设施目录一、变化与改动总述变化与改动总述 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术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 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新版防火规范特征一、整体要求趋于严格。二、文字更加严谨、细致。三、规范章节设置更加合理,条理更加清晰,删除了原规范一些重复出现的条款,合 并统一了一些内容相近的条款。四、将一些含糊不清或容易产生歧义的内容具体化,更便于实际操作。五、与其他防火设计规范联系更加紧密二、总则 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目标 建立『纵深防御』和『多重保护』消防安全体系 控制着火条件。即控制可燃物、控制点火源、控制可燃物和点火源相互作用,把火灾发生的机率降到最低。防火 采用阻燃材料,降低材料着火的可能、火焰传播速度及热、烟量,达到阻燃、耐燃、少烟目的。灭火 破坏着火条件。迅速及时消灭火源,及时控制任何火灾扩大蔓延的可能。 堵塞蔓延通道,封锁、限制火灾蔓延。构筑防火单元、防火分区,实现滴烟不漏、无火穿透的堵火目标。堵火 隔离着火建筑,防止火烧连营。用防火间距、防火墙等隔离手段,限制火灾在相邻建筑间蔓延。避火 疏散和就地保护。保证人员安全。要求及时报警,提供充分的疏散条件及最悲观条件下的避难条件。 加强结构耐火能力,使其在火灾情况下不倒塌。 耐火新规改动条款新建规将旧建规第1—4条统称为民用建筑旧规范《建规》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3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4 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5 厂房;6 仓库;7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8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9 可燃材料堆场;10 城市交通隧道。新规改动条款250m以上的建筑首先要符合建规旧规范《高规》 1.0.5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新规新增条款解析该规定使防火分区的划分与使用功能结合得更加紧密,有效的解决了设计过程中防火分区与功能分区脱节的现象。三、术语、符号新规改动条款通过这条规定,建筑主体投影以下将不能再作为裙房进行设计。旧规范《高规》 2.0.1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附属建筑。新规改动条款旧规范《建规》 2.0.13 重要公共建筑 important public building 人员密集、发生火灾后伤亡大、损失大、影响大的公共建筑。《高规》 2.0.12 重要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性质重要,建筑装修标准高,设备、材料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 失大、影响大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新规新增条款 解析新规范中许多地方在高度的规范上淡化了层的印象,代之以精确的数字,这样更加的鲜明,准确。另外,新建规中取消了高级旅馆、高级住宅等的术语。四、民用建筑新规改动条款旧规范《高规》 3.0.1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新规改动条款旧规范《建规》《高规》新规改动条款旧规范《建规》 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1.7 的规定。旧规范 《高规》 5.1.1 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5.1.1的规定。新规新增条款……注:只有九条全符合才能叫有顶步行街!新规新增条款新规改动条款……旧规范《建规》5.3.2 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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