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pdf

  1. 1、本文档共2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精品文档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2018 版)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三、会诊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指导医疗机构加 强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设,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我委 制定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 会官网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订本辖区的具体细则和实施 工作要求,加强解读和宣贯培训,夯实基础医疗质量,筑牢医疗 安全底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要点完善本机构核心制 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 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 年 4 月 18 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 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 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 全核心制度共 18 项。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 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 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 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 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 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 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 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 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 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 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 度。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 师- 主治医师 - 住院医师。 2. 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 原则。 3.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2 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1 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 周至少查房 2 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3 次。术者必须 亲自在术前和术后 24 小时内查房。 5.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 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 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一)定义 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 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规范会诊行为的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强强的华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