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方法.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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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25号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已于2002年3月1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张文康 二OO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总 则 5条 事故报告 6条 事故处理 12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52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 制定办法目的 1、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2、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 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 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定义 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活动中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造成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急性疾病事故,如急性中毒、急性放射病事故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分类(一) 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 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 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 5人以上; 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事故分类(二) 按事故性质分: 工伤事故 非工伤事故 责任事故 非责任事故 ;事故分类(三) 按原因分: 人为事故 技术原因事故 环境原因事故 管理原因事故 ;放射事故分类 按人体受照剂量或者放射源活度分为: 一般事故 严重事故 重大事故 混合放射事故,按其中最高一级判定。;;;事故的特征 1、事故的因果性 事故是相互联系的诸原因的结果。是某一现象作为另一现象发生的根据的两种现象的关连性。 掌握造成事故的直接和间接的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演。;2、事故的偶然性、必然性及规律性 事故的发生包含着偶然因素,而且,事故的偶然性是客观存在的。尽管这种客观存在不具有某种特殊规律性,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科学手段的分析和经验的总结,找出带根本性的问题,从而从偶然性中发现必然性,并进一步提示事故发生的规律性,使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变不安全条件为安全条件,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3、事故的潜在性、再现性和预测性 在“人”与“机”作业的劳动过程中,不安全的隐患是潜在的,一旦条件成熟,即可显现。鉴于人们对过去事故所积累的经验和知识,人们在进行生产活动时,对能否避免完全相同的事故的再次重复出现,是可以进行预测的。;调查处理部门及权限 1、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事 故的调查处理。 2、重大和特大事故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 同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按规定的程序 和职责进行。 3、放射事故调查 (1)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放射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放射事故。 (2)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调查处理人体受到超剂量照射的放射事故,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处理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的放射事故,卫生行政部门协助调查。;事故调查处理主要内容: (一)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 及时组织抢救病人; (二)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三)组织事故调查; (四)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查处; (五)结案存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 1、报告责任人 (1)用人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首诊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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