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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环评证乙字第
国环评证乙字
第2130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送审本)
项目名称:秦州区东团庄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
(御庭福邸住宅小区)
建设单位:天水瑞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年7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秦州区东团庄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御庭福邸住宅小区)
建设单位
天水瑞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杨勇红
联系人
宋鹏庆
通讯地址
天水市秦州区东团庄
联系电话传真
/
邮政编码
731199
建设地点
天水市秦州区东团庄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占地面积(m2)
24127.00
绿化面积(m2)
7238.1
总投资(万元)
60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09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18%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10月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秦州区东团庄村城中村改造是天水市政府确定的城中村改造重点项目,也是秦州区政府确定的城中村改造重点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对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天水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天市城改【2015】1号)文,结合东团庄村实际和村民意愿,并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竞争择优的原则,天水瑞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建设主体对东团庄村进行改造。
东团庄行政村位于秦州区玉泉镇辖区内,由秦州区政府负责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该村的整村拆除工作。东团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计划分三期实施:其中一期A2地块面积2.4133公顷,全部用于安置房建设;二期A1地块面积1.3933公顷,用于教育用地建设0.7333公顷、开发用地建设0.66公顷;三期A3、A4地块面积16.2867公顷,全部作为开发用地建设,本次环评仅针对一期A2地块内容进行评价。
根据总体规划,本投资6亿元,规划用地总面积24127.00m2,规划总建筑面积127439.36m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中U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56中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此类项目在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可知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因此,天水瑞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参评人员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根据项目工程特征及周边环境特性,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评报告表,交由建设单位上报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2、编制依据
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7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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