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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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格式版本 清理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工作情况汇报 小金县信访联席会议领导小组 (2011年12月 日) 尊敬的豫成局长及随行的各位领导: 值此寒冬时节,你们不畏严寒、不辞辛劳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及全县8.2万余干部群众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对你们长期以来给予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地感!根据阿信联办〔2011〕1号和阿信联办〔2011〕131号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全面开展了清理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州关于切实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清理工作,始终把解决拖欠问题,保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抓,检查督促业主和企业规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及时协调解决矛盾,查处拖欠案件。在工作中始终坚持采用教育为先,调解为主,矛盾分化为辅的工作方法,全力清理和解决当前存在的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积极预防产生新的拖欠,扎实开展元旦、春节前专项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确保民工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领导,确保体系健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和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公安、人力保障社会保障、城乡建设住房、工会、信访、财政、工商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小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我县的牧民定居、水电开发、公路建设等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问题进行清理,多次召开清欠工作专题会议,对清理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和部署。二是精心制定方案。为整顿和规劳动用工市场,从源头上根治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现象,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我县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1〕10号)精神,精心制定了开展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对全县清欠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检查的容、围、步骤、方法等,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要求,按照目标、任务、节点,落实了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做到每项工作任务实、节点明、责任清,使清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有力实施。 (二)强化措施,加大清欠力度。为切实做好清欠工作,我县坚持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根本,依法对建筑领域、矿山开采、水电开发、宾馆饭店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了纵到底、横到边的排查,确保清欠工作不遗漏、不重复。截至目前,共检查用人单位23家,查出并核实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232万元(不包括援建项目,援建项目的拖欠目前正在与指挥部积极协调,力争在年前兑现),其中,已协调解决董家沟金矿公司拖欠民工工资38万元。经过专项检查,我县在水电开发、公路建设领域的工程项目建设基本不存在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问题,主要是沃日土司官寨楼建设项目、小金县董家沟金矿公司和两河、沃日信用社工程及牧民定居项目存在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对此,我县采取“一通知、二会议、三督促、四追责”的方法开展工作,即:一是通知由业主单位监督施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二是由业主方自查并组织施工企业负责人召开会议通报拖欠情况,并召集欠薪方代表和民工代表共同协商,确定支付民工工资时间;三是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政策攻势、联系和督促,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已支付;四是明确责任认定,对于负有责任的业主和企业限期予以整改,对于事件性质特殊,影响较为广泛的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积极采取司法、监察等多种手段,协调相关部门合力解决。两河、抚边等6个牧民定居工程因工程款无法按时拨付造成了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6个工程共计拖欠民工工资100余万元(包含在194万元中),正在积极协调处理,争取春节前解决民工工资问题。 (三)创新管理,完善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按照《小金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小府发〔2008〕26号)文件精神,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凡在我县境中标的用人单位于中标之日起7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资质证明、项目建设标书、用工计划,并以项目为单位按工程总造价的5%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工资保证金。工程在建期间,若有农民工反映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行为,预存了工资保证金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劳动监察部门视情况动用工资保证金,用于先行支付(或部分支付)民工工资,用于支付民工工资的保证金,用人单位在10日补足。按照《审查竣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程序》规定,对竣工项目验收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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