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文档仅供参考
文档仅供参考
文档仅供参考
文档仅供参考
创业初期 公司股权结构的设计
股权分配 是公司稳定的基石 . 一般而言 , 创业初期股权分配 比较明确 , 结构 比较单一 , 几个投资人按照出资多少分得相应的股权 .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 , 必然有进有出 ,必然在分配上会产生种种利益冲突 .同时,实际中,存在许多 隐 名股东干股 等特殊股权 ,这些不确定因素更加剧了公司运作的风险 . 当公司运 作后,各种内部矛盾凸现 , 在矛盾中股东维护自身利益的依据就是 股权比例和 股东权利 . 所以, 实践中许多中小投资者忽视股权比例和股东权利的调整 , 最后 在公司内部矛盾中陷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 而这种局面也把公司推向风险损失的 边缘. 因此,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公司稳定的基石 .
一、股权结构不是简单的股权比例 许多投资者都知道 , 股权比例是取得 公司管理权的主要因素 . 如果把股权结构设计理解为简单的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 下面的探讨就没有实际意义了 . 股权结构设计是以股东股权比例为基础 , 通过对 股东权利 , 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与表决程序等进行一系列调整后的股东权利结构 体系.
二、股权比例与公司管理公司决策 股权是一种基于投资而产生的所有权 公司管理权 来源于股权或基于股权的授权 . 公司决策 来源于股权同时又影响公司 管理的方向与规模 . 有些投资者仅仅是投资而不参与公司管理 , 有些投资者 同时参与公司管理 .而股东只要有投资 , 就会产生一定的决策权利 , 差别在于决策 参与的程度和影响力 .. 所以, 股东的意见能否形成影响公司管理运作的决策意见 是非常重要的 , 而取得决策权的首要基础是股权比例 .取得决策权的股东就是法 律上的控股股东 . 公司法关于控股股东的含义 , 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 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 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 , 但依其出资 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 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 响的股东 .
三、取得控股股东的简单方式
1、直接实际出资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是最有效的方式 .
2、直接实际出资没有达到百分之五十 ,但股权比例最大 , 再通过吸收关联公 司股东、密切朋友股东、近亲属股东等形式 , 以联盟形式在公司形成控股局势 ..
以上两种方式 , 均是在同股同表决权基础上进行的简单设计 .
四、表决权设计 变更的控股股东 股东之间没有利害关系 , 实际出资也未 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不能形成股东之间的联盟 ,这种情况下 ,如何对公司进行控 股呢? 这种情况下 ,就需要在公司成立之初时 , 在公司章程的起草方面下功夫
通过公司章程 , 来扩大己方的表决权数 , 这样的设计就突破了 同股同表决权的常 例. 要实现这个股权设计的目的 , 一般情况下是己方有一定的 市场优势或技
术优势或管理优势 ,通过这些优势弥补投资资金上的不足 . 通过这些优势换取表 决权. 现实操作中 , 很多技术型、市场型、管理型投资者忽略这点 , 而使自己
在公司的后续运作中难以施展手脚 , 从而使应有的技术、市场和管理优势未在公 司运作中实现利益最大化 . 这种股权结构设计需要突破公司法的常规要求 , 在 实际中需要做细致的操作设计方可达到有效的后果 .
五、股东权利的弱化或强化 股东权利有自益权和共益权两方面 , 前者如 盈余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优先认购 等等, 后者如表决权、股东大会召 集权、质询权、提起派生诉讼权 . 常规的股权设计遵循的是同等出资同等权 利.但遇有隐名股东 , 干股等情况下 , 如果不对股东权利进行弱化或强化 , 一旦显 明股东、干股持有人依公司法诉求其完整股东权利时 , 损害的不仅仅是实际投资 人的利益 ,同时也将公司推向危险的境地 . 实际中, 本律师也多有遇见 . 如有些干 股持有人要求解散公司并要求分配剩余资产 , 有些显明股东以公司侵犯其股东 权利要求法院撤销工商部门做出的公司变更登记 , 有些显明股东要求分配公司 红利, 等等 所以在实践中需要运用章程、股东合同等形式予以约束、明确相
关股东之间的权利取舍 . 只有在公司成立之初做相应的股东权利设计 , 才可以有 效的避免今后产生纠纷 . 股东权利的弱化或强化同样适用于公司吸收优秀 的技术型、市场型、管理型人才进入公司 . 通过给予一定的股东权利 , 留住优秀 人才, 这已经是国外一些公司常用的手法 . 不管出于何种目的 , 在设计股东权 利的弱化或强化时 ,首先要做到符合法律的要求 ; 其次必须以合法的形式予以明 确,可以采用章程 ,可以采用合同 ;同时要把握好各项股东权利的精确设计 ,该弱 化的权利必须彻底弱化 .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