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05.003 航空器材包装和装运.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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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材包装和装运 编号:MS05.003 日期版本:01-00 维修规范 第 PAGE 1 / NUMPAGES 19页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航空器材包装以及在维修区内航空器材地面装运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航空器材包装以及在维修区内航空器材地面装运的基本要求。 依据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 0020《民用航空器材管理术语》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 3014.1《航空器材仓库》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 3014.2《危险品的储存》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 3014.3《航空器材包装》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 3014.6《航空器材的地面装运》 术语 维修区(aircraft maintenance area):供航空器维修用的全部场地和设施,包括停机坪、机库、车间、航材库、危险品库、办公楼、停车 场以及有关的道路。 改装包(kit):为完成服务通告中的改装或加快安装而建立的一组部件(改装包可以是消耗件或可修件,也可两者兼有)。 静电释放敏感器材(electrostatic discharge sensitive device):由于静电释放通过或穿过器材表面,从而改变物理特性或电子特性的器材。 列入持续适航文件的可修件(defined repaired part):原制造厂家正式出版公布的持续适航文件中(如:翻修手册、零部件修理手册等)已经列出并具体载明了翻修、修理方法、规范、标准和流程的零部件。 未列入持续适航文件的可修件(undefined repairable part):除上述规定的列入持续适航文件的可修件以外的其他通过翻修、修理可以恢复其适航性状况的零部件。 规定 通则 为符合航空器材商业包装的发展和标准化,应: 以最小的包装重量和体积实现足够的保护,达到对包装的最佳利用; 确保材料和包装容器的标识正确; 消除运输环节中由于包装引起的损失; 减少打包和开箱的费用; 提倡使用环保包装。 航空器材包装要求应由供应商依据ATA 2000规范提供,根据查阅ATA通用支持数据字典(CSDD),获取最新的代码与定义的信息,包括包装代码(见表1)。信息应表明对易碎(不能撞击和振动)、危险材料(包括磁化材料)、配套部件(一个改装包中的部件)、静电释放敏感器材、磁场敏感器材、 库存寿命器材在运输和存储时所需要的特殊包装、标识、挂签和搬运要求。 表1 包装代码 包装代码 说明 0 不需要特殊的包装。 1 使用I类包装容器。 2 使用II类包装容器。 3 按照4.4的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记。 4 按照4.4的要求进行改装包的包装和标记。 5 按照4.5要求进行搬运的包装。 6 按照4.6的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记的特殊包装和标记。 7 用来防止在储存和运输过程由于静电释放、光合作用造成的破损恶化的特殊包装 8 维修和(或)大修服务订单中没有以I类包装容器运输的包装。 航空器材搬运时应按包装箱上的标志或说明进行。 航空器材在运输时应有各自的衬垫或支撑物。 零部件和原材料在运输时应有保护装置,不应裸露。 若无防雨雪设施,在雨雪天不应进行室外搬运装卸作业。运输工具应具有良好的防水、防潮功能。 包装容器 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容器分为以下三类: I类,可重复使用次数至少为100个来回程; II类,可重复使用次数至少为10个来回程; m类,可重复使用次数至少为1个来回程。 可重复使用的运输包装容器应按附录5.1进行标识。标识应清楚、易懂、不褪色、耐久、醒目。标识在开箱和再次开封箱时不应丢失。 包装容器使用的材料应可长时间置于温度为-40°C?54°C的环境中,所有包装容器的金属部件应能抗腐蚀。 I、II类包装容器使用材料见表2(不包括内部材料)。 表2 I、II类包装容器使用材料 I类包装容器 II类包装容器 金属 木材 塑料 纤维板 玻璃纤维 薄纸板 胶合板 任何I类包装材料 可重复使用包装容器应采用整块材料制造。包装容器的内部尺寸与所包装器材任何一边(长、宽、 高)的间距不应大于20.3cm(8in)。制造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容器宜采用常见的矩形形状,为提高大件项目的运输能力,可按大件项目外形制造运输包装容器。 衬垫缓冲物应永久性固定在包装容器的内面上,外加填充物,如塑料泡纸或泡沬板,以限制器材在包装容器内移动。这类填充物应是可重复使用的。 列入持续适航文件的可修件的包装 通则 在其时寿期内可重复使用,应在运输、搬运、入库、装机等过程中利用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容器。 应分别包装在单个容器里的器材可用单层或多层的透明外包装纸紧固发运。 根据包装、运输、搬运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可以查阅制造商提供的防撞、防震、防磁场、危险品分类、静电及尺寸(长、宽、高及对特殊零件的构造提供详细外观图以表明所有的外部尺寸)、毛重等相关资料。 特殊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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