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课件 经济法概论第二版--李正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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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财政金融制度涉及国家经济安全 在国家定价外企业有自主定价权 依法纳税是公民和组织的义务 保险合同应遵循最大城信原则 证券发行和交易必须合法 各种票据的记载事项有明确规定 本 章 重 点: 一、会计与会计立法 ★ 会计——是指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专门的方法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 ★ 会计法——是调整市场经济活动中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会计行为,包括了会计核算行为、会计监督行为、会计管理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 二、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 会计机构——是指依法办理会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专门机构。 ★ 会计人员——是指专门从事会计业务工作的人员。 ★独立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一般会计工作人员,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机构的负责人、会计主管,除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人员的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的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 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的重要经济问题分析及决策。 ★ 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并加入某一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的执业人员。 三、会计核算 ★ 会计核算——是指利用货币形式对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管理工作。 ★会计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 财务会计报告由单位负责人、主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和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 对于涉外业务和重要业务的会计资料,保管期限为永久;其他的会计资料为定期保管,一般为3年、5年、10年和25年,保管期限从年度终了后第一天开始计算。 ★ 会计资料的销毁,必须由会计资料的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审查,并编制销毁清册,共同派员监督销毁过程。 下列经济业务,必须进行会计核算: ①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②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③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④资本、基金的增减; ⑤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⑥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⑦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及核算的其他事项。 参考案例8-1 四、会计监督 ★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本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制度。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或依法纠正违法会计事项。 ★管理部门对单位的会计工作的监督 国家财政、税务、审计、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海关等相关管理部门,可依法对各单位的相关会计业务进行监督。各单位在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监督时,必须依法如实、按时提供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瞒、谎报。 ★社会监督 五、法律责任 ★会计人员的违法责任 会计人员违反《会计法》的规定,根据行为性质可以处以罚款,给与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单位负责人的违法责任 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可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 一、审计与审计立法 ★ 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允当性的活动。 ★ 审计作为专业性经济监督行为,除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活动予以评价外,还具有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的职能。 第二节 审计法律制度 ★ 审计法——是调整审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为: ①依法审计原则; ②独立审计原则; ③客观公正原则; ④权威性原则; ⑤强制性原则; ⑥保密原则。 二、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 ★国家审计机关: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内部审计机构: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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