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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一事不再理原则
姓名:张达
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邮编:400031
QQ:664969676
【摘要】一事不再理原则即判决或裁定已经生效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再起诉,也不得在受理的诉讼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从产生到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被许多国家视为刑事审判的一个基本原则,在理论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但是作为对一项法律原则的最终确认形式的立法上却对其没有一个准确的规定与定位,立法缺位问题也直接导致了该项原则在进行司法适用时缺乏立法支持以及适用标准,因而也形成了法官在司法过程中无法可依,缺陷很大。【关键词】一事不再理原则 司法适用
正文:
一、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历史发展
1:一事不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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