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办城区蚊蝇消杀指导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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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办城区蚊蝇消杀指导方案 为有效控制城区蚊蝇密度,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预防夏秋季传染病的发病与流行,保障人民健康,构建和谐,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决定继续在城区开展夏秋季蚊蝇集中消杀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 5 月 10 日-6 月 1 日)。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健全组织,成立队伍(机构) ,组织培训。备齐药物、器械,做到组织、队伍、药械、资金四到位。 (二)集中消杀蚊蝇活动日。定于 6 月 10 日、 7 月 10 日、 8 月 10 日、 9 月 10 日为城区集中消杀蚊蝇活动日。 (三)日常消杀工作。我县城区消杀蚊蝇工作安排在 5-9 月份。孙武街道办事处(各城中村) 、驻城各单位要按照职责,搞好日常消杀工作。 二、任务与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发挥职能优势,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集中消杀活动取得实效。 县爱卫会负责蚊蝇消杀工作的药品供应,横幅宣传; 县卫生防疫站负责对蚊蝇消杀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密度调查及灭防工作的技术评价;负责大环境蚊蝇消杀工作;负责公共场所的蚊蝇消杀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城中村及其辖区环境卫生的治理。负责消杀药械购买及对 辖区各城中村、单位、民营个体经营户消杀工作的任务落实和督导检查; 县财政局负责大环境消杀经费及时到位; 县城管执法局做好公用垃圾站点、公厕、公粪池的蚊蝇消杀,负责对公用绿地、海子、护城河的周边卫生垃圾清理工作;搞好环境卫生治理,及时清理垃圾、粪便;负责搞好城区各便民菜市场卫生治理和蚊蝇消杀工作落实。 县建设局严格管理建筑工地的食堂、 厕所, 做到无蝇无蛆, 防蝇设施齐全, 及时清除建筑生活垃圾;负责各建筑工地卫生治理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动员系统内员工、学生大力开展蚊蝇消杀工作,做好单位、 学校内食堂、厕所、宿舍区的蚊蝇消杀和校园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县经贸局负责下属单位及企业的蚊蝇消杀工作的组织落实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各个车站的蚊蝇消杀工作; 县商业总公司、供销总社、二轻总公司负责城区内所属超市及本系统下属单位蚊蝇消杀工作; 县物资总公司负责惠安小区及本系统下属单位蚊蝇消杀工作; 县房管局负责各物业管理小区的蚊蝇消杀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做好城区蚊蝇消杀工作的宣传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服务单位的蚊蝇消杀工作监督管理;加大对餐饮业的执法检查,确保被检查单位达标; 县直各单位负责做好本系统机关及下属单位消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任务落实。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负责做好蚊蝇消杀工作的督导检查。 以上各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依据各项 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逐项抓好落实,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城区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把各自职责范围的任务落实到位。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强化督查,确 保工作任务完成。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要搞好宣传 发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定期汇报检查结果,对领导重视、任务落实到位的 单位给予表彰;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任务没有落实的单位要予以通 报批评,并督促限期改进。各单位要安排专项经费,明确具体责任人,按 本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为广大干部群众创造良好 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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