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社会保险知识培训-精品资料.ppt

河北省廊坊市社会保险知识培训-精品资料.ppt

  1. 1、本文档共3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一、概述 (一) 投保范围 1、凡属公司正式聘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附属、补充协议)的员工; 2、原则上员工个人人事档案必须调入公司统一管理,并在公司所在地的人事局(劳动局)或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3、原则上须将户籍迁至公司所在地,公司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二、 主要项目 (一)养老保险 (二)工伤保险 (三)医疗保险 (四)生育保险 (五)住房公积金;三、保险相关手续的办理 (一)养老保险 1.缴纳比例: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2.缴费基数由社保中心公布,每年都有变动 3.年限:累计缴费期满15年(可中断) 4.缴费时间:每月1-10日 ;5.缴费程序;6.转移:;跨省转入: 1、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到养老保险所领取《接收函》 2、参保人员持《接收函》到职介中心(或人才中心)提出申请,办理人事档案调入手续 3、持《参保缴费凭证》和《接收函》到养老保险所领取《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 4、职介中心(或人才中心)和养老保险所同意接受后,申请人持《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会原参保地社保所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省内转入: 1、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到养老保险所领取《接收函》 2、首先到职介中心(或人才中心)提出申请,办理人事档案调入手续。 3、职介中心(或人才中心)同意接受人事档案后养老保险所领取《接收函》 4、直接中心(或人才中心)和养老保险所同意接收后,申请人持《接收函》回原参保地社保所机构办理转移绪手续。 ; ·资金转移: 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具体计算为,1998年1月1日之前个人缴费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同时按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12%的总和转移养老保险资金。实际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资金。;7.计发办法 (1)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 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经社会 保险??办机构核实,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办理退 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累计12个月 为1年。 ;(2)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 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 指数。 ;(1992年底以前历年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取值为 1.0,1993年至建立个人账户前一年本人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小于1.2时,按1.2计算。 (例: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 元,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1.2,缴费15年,则 基础养老金= (1000+1000*1.2)/2*15*0.01=165,);(3)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如本人自愿,可延长实际缴费年限,其中属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费满15年后可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属于单位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单位可与 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可按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 业人员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后办理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手续。 ;(二)工伤保险 1.缴纳比例:1%,由单位全部承担(由社保中心决定企业的缴费基数); 2.缴费基数由社保中心公布,每年都有变动 3.缴费时间:每月1-10日 4.缴费年龄限制:年龄大于等于16周岁,女 小于55周岁,男小于60周岁 ;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 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

文档评论(0)

133****9823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