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企业标准
Q/HHM-211-26-2015
(S-029-2015)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标准A
2015-03发布 2015-03实施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由电厂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厂安监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安监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旭鹏、蔡元辉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黄建文、蔡元辉、严聪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黄旭鹏、余圆才
本标准批准人:王晓峰
本标准由电厂标准化委员会与安监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于2012年3月首次制定
本标准于2015年3月第一次修订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标准A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能海门电厂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责、维护检查、监督考核工作。本标准适用于华能海门电厂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承包商人员。
规范性引用文件
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
GB/T13869-92《用电安全导则》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术语和定义
临时电源:指电厂范围内因施工现场需要从厂内固定安装的电源(如电气开关﹑配电箱、动力盘)的临时接用,不是连续、长时间的电源使用,临时电源一般又称之为检修电源; 或通过电源插头直接从检修电源插座上插取的电源,均属临时用电。
职责
安监部负责对申请用电单位和个人进行资质、资格认定。
设备部主任及电气专工负责临时电源用电审批工作, 有权对负荷容量、负荷性质、使用时间提出要求,并对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运行部主任及电气专工负责对运行送电技术程序进行检查。
检修人员负责办理工作票,负责部分临时电源停送电及负荷接线和拆线工作,遵守电力安全规程,做好安全措施及危险预控工作。
运行人员负责办理工作票,审核检修所做的安全措施,并相应做好运行所做安全技术措施,负责检修电源箱和直接从动力电源盘上取电的停送电工作。
流程与风险分析
管理流程图
管理流程见附图1。
风险控制点
本标准中的风险控制点:未按规定使用临时电源,没有落实使用临时电源用电安全措施;没有对使用临时电源进行监督检查;临时电源使用结束后,没有进行拆除和确认。
风险分析
未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续,私接电源,可能发生触电或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将临时负荷接在事故照明电源箱上;将临时负荷接在正常工作(或备用)设备的动力或操作电源上,可能导致设备故障。
将电线直接勾挂在刀闸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将单相插头插入三相插座;将临时负荷搭接在其他临时电源线上,可能导致人身伤害。
由于临时电源接线从电源箱门穿入,可能使落下的箱门挤压导线,可能导致接线可漏电,造成人身伤害。
临时电源没有接地(接零)保护和装设漏电保护器,一旦电气设备失去绝缘,会造成人员触电。
管理内容与要求
临时电源使用程序
凡须使用厂区内的专用检修电源箱内的电源,须持许可施工的手续,方可去运行值班室借用电源箱的钥匙,由施工人员的电工自行接线。工作完毕将电源箱锁上,钥匙交还运行值班人员。
施工人员的电工自行接取的临时电源的范围仅限于检修电源箱。
因检修工作需要,非电工人员可以自行在检修电源箱的专用插座上插接检修电源,但插头必须完好,电源出线必须符合安规的要求。非电工人员不得在检修电源箱插座以外位置接取电源。
凡在动力电源盘上接临时电源,须由用电部门提出申请,提出负荷容量、负荷性质、使用时间,由设备部用技术报告的形式逐级审批,审批程序为:设备部电气专工→设备部主任→运行部电气专工及主任→策划部主任→生产副厂长。
同意上述用电后,由施工单位开工作票进行接线,接线完毕由设备部会同试验人员进行保护试验及其他必要的测试,并向运行交代,由运行人员送电。
临时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通知电工拆除。拆除临时电源必须办理电气检修工作票。
临时电源使用要求
临时电源必须按规定加装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否则禁止使用。临时电源所用的线材应使用绝缘良好符合规定要求的动力电缆线,不得使用普通塑料铝线;临时电源不得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临时电源线长度不得大于5m。距离大于5m时应设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盘;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盘至固定式开关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不得大于40m,且应用橡胶软电缆,并装设漏电保护器。
软电缆或软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作保护线。
使用插座电源必须使用相应的插头。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电源孔内。
在使用移动式Ⅰ类设备时,应先确认其金属外壳已可靠接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