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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
PAGE 1云南建投香丽高速公路工程总承包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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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香格里拉至丽江高速公路
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
云南香丽高速公路工程总承包指挥部
二O一六年七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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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香丽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机构设置 4
第三章 工地试验室建设 5
第四章 工地试验室基本检测能力要求 14
第五章 工地试验室管理 16
第六章 附则 27
云南省香格里拉至丽江高速公路
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云南建工香丽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推进工地试验检测活动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7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及我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相关要求,云南建工香丽高速公路工程总承包指挥部组织制定了《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实施要点》,指导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
第二条 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意义
工地试验室是工程质量控制和评判工作的重要基础数据来源,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指导现场施工及客观、准确反映项目实体质量的重要职责。建设标准化工地试验室将有力促进试验室内部管理水平和试验检测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从而为项目质量管理提供更加有效的保障。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是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的重要举措,其核心是质量管理精细化、检测工作规范化、硬件建设标准化和数据报告信息化。
第三条 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行现代工程管理,推进工地试验室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建设,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客观性,有效发挥试验检测在控制工程质量和指导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四条 工地试验室建设标准化的基本要求
工地试验室应根据招标文件及工程项目内容、规模进行设置,既要满足工程质量控制需要,又要满足合理布局、安全环保、环境整洁等要求。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试验检测活动,为工程建设提供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
第五条 试验室建设与驻地同时布局,除了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通电、通水、通电话外,还应具备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工地试验室选址应符合驻地建设选址要求,选址工作由工区或驻地办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安全和管理要求进行调查,确定选址方案后,报指挥部备案。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六条 工地试验室应由取得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或甲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母体机构”)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母体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第七条 工地试验室应按施工标段单独设立,工程规模过大时应设立分试验室。同一施工标段内施工、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不得由同一家母体机构授权设立。
第八条 母体机构应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上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下的检测机构不得作为授权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母体与委托方就相关委托事项必须签订合同并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对授权参数和印章启用等事项应作明确规定。
第九条 工地试验室通过指挥部现场考核并按照规定到项目质监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十条 工地试验室应在母体机构授权的范围内,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数据,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母体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的检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工地试验室就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落实。
第三章 工地试验室建设
第十一条 驻地建设
工地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要求,设置在工区(驻地办)或集中拌和场内,其周边场所、交通通道应进行硬化处理。工地试验室选址应充分考虑安全、环保、交通便利及工程质量管理要求等因素。
第十二条 工地试验室规划应遵循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组织协调顺畅的原则。工地试验室应将工作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工作区分为功能室、办公室和资料室三部分。
第十三条 工地试验室用房可新建或租用现有房屋。新建房屋应选择保温、环保材料,并综合考虑极端气候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必要时采取加固处理措施,保证其在使用周期内的安全性。租用房屋应安全、坚固,其空间、面积、通风、采光和保温等条件应满足使用要求。
第十四条 工地试验室的空间和面积应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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