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浚与水运工程测量营改增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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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编制背景 三、编制原则 四、适用范围 五、建筑安装费用计算 六、适用税率 七、疏浚工程调整办法 八、水运工程测量调整办法 九、营改增后造价水平 十、案例测算 为确保疏浚工程和水运工程测量营改増工作的平稳推进和规范操作,实 现营业税向増值税的平稳过渡,交通部疏浚工程定额站按照交通运输部水运 局关于建筑业营改増后水运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工作座谈会安排,依据疏 浚工程和水运工程测量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并结合营改増的相关规定, 通过调査、座谈等形式,制定了《疏浚工程和水运工程测量菅业税改征增值 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简称调整办法) 由于此次调整工作时间紧迫,工作量较大,且水运工程营改增工作处于 起步阶段,故本调整办法仅满足现阶段疏浚工程和测量造价工作的需要,待 后期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后,并结合本调整办法实施后的具体实施情况、 存在问题等,对现行《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疏浚工程预算定额》 及《疏浚工程船舶艘班费用定额》(交基发〔1997)246号,以下统称97定 额)和《水运工程测量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116-42014)《水运工程 测量定额》(JTS273-2014,以下统称测量定额)修编过程中进行全面修订。 二、编制背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展开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6)36号)》(简称“36号文”)的文件规定,自2016年 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 范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营改增 水运工程实行营改增后,其工程计价结构、计价费用组成和计算方法都 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因此迫切需要对计价依据进行调整,满足疏浚工程和 水运工程测量计价的需要。 三、编制原则 1、疏浚工程和水运工程测量营改増计价依据分别是在97定额和测量定 额的基础上,根据营改增相关规定编制的。 2、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3、按照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调整。 4、合理确定定额计价结构,做到简明实用 四、适用范围 营改增后,执行《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交基发 〔1997〕246号)《水运工程测量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 《水运工程测量定额》(JTS273-2014)等计价依据,对新建、改建、扩建 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的编制和管理,适用于本调整办法。 五、建筑安装费用计算 营改增后,本办法适用范围内的工程计价应遵循增值税“价税分离”的 原则,其建筑安装费用按以下公式计算: 建筑安装费用〓税前建筑安装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附 加税费 其中,增值税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当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零计算。 五、建筑安装费用计算 建筑安裝费用在营业税和増值税税制下计算方法比较表,见表1 表1不同税制下建筑安装费用计算方法对比表 序号 项目 营业税税制 增值税税制 建筑安装费用 税前建筑安装费用+营业税+附加税 税前建筑安装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应纳税额+附加税 税前建筑安装 含进项税额的各项费用之和 不包含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各项费用之和 3 税金=税前建筑安装费用Ⅹ综合税率(%)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税 前建筑安装费用Ⅹ适用增值税税率)+附加税 综合税率={/1-营业税税率Ⅹ(1+城市维 附加税 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应纳税额X相应税率 六、适用税率 根据对“36号文”文件规定的理解,并咨询税务部门和相关单位意见, 疏浚工程按工程类别划分为:航道疏浚工程、港池等其他疏浚工程和吹填工 程,水运工程测量属于现代服务,适用增值税销项税率见表2 表2疏浚工程和水运工程测量适用增值税销项税率 序号 工程类别 增值税销项税率(%) 航道疏浚工程 2港泡等其他疏浚工程 3吹填工程 6116 4|水运工程测量 七、疏浚工程调整办法 (一)各项费用要素计算方法 1.除税后的定额直接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除税后的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和管线台班费用,应根据《疏浚工程 船舶艘班费用定额》(交基发〔1997)246号),按下列公式计算: 除税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含税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1+船舶艘班一类 费用综合抵扣率) 除税管线台班费用=含税管线台班费用/(1+管线综合抵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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