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知识点总结(word文档物超所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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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知识点总结 名词: 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 标准: 1、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标准:凡是一个法人的管理机构 设在本国,那么无论其在哪个国家注册成立,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 区分总机构所在地和 实际管理和控制地: 总机构所在地,即公司 总部所在地,它强调的是法人 组织结构主体的重要性。 实际管理和控制地,强调的是法人 权力机构和 权力人物的重要性,一般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地或公司董事的居住地来判断。 2、注册地标准:凡是按照本国的法律在本国注册成立的法人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而不 论该法人的管理机构所在地或 业务活动地是否在本国境内。 经营所得来源地的判定: 3、常设机构标准:一个企业的经营所得是否来源于本国取决于 该企业是否在本国 设立了常设机构。 常设机构:指一个企 业进行全部或部分 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1)实际联系原则:一国只对非居民公司通 过本国常设机构实际取得的经营所得征税,而对其通过本国常设机构以外的途径或方式取得的 经营所得不征税 (2)引力原则:如果非居民公司在一国 设立了常设机构,即使它在本国的一些 经营活动没有通过这个常设机构,只要与这些经营活动与该公司的业务活动相同或类似,也要对其征税。 5、预提税:对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投 资所得 (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由支付人源泉扣 缴所得税的一种征税方法。一般 单独规定比例税率,按收入全 额(即没有费用扣除)计算征收。 6、法律性重复征税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 拥有税收管 辖权的征税主体 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 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 权 7、经济性重复征税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征税主体 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 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 权 8、税收饶让:是居住国 对来源国因采用税收 优惠而减少的 应纳税额视同已纳税额同样给予抵免的措施。 税收饶让不是一种解决国 际重复征税的 办法。 9、导管公司:第三国居民 为了利用非居住国税收 协定达到避税之目的,而在 该协定缔约国一方成立的完全受其控制的子公司。 10、基地公司:在避税地 设立而实际受外国股 东控制的公司。其全部或主要 经营活动在避税地境外 进行。避税地:指人们在取得收入或 资产的情况下不 缴或少缴所得税、实际税收负担远低于国际一般水平的地区。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没有所得税或一般 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所得税或一般 财产税的税负远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的国家或地区;对某些经济活动领域,特别是对离岸经济活动给予特殊的减免税 优惠的国家或地区(离岸中心)。 11、资本弱化:在公司的 资本结构中 ,降低股本的比重,提高 贷款的比重。 12、滥用税收协定:指一个第三国居民利用其他两个国家 质检签订 的国际税收协定获取其本不 应得到的税收利益。 13、正常交易原则:跨国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收入和 费用,应当按照独立企 业之间的交易原 则行事,即按照市场竞争原则进行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其定价应当与非关 联企业之间在相同情况下的交易定价一致。也称独立核算原 则。 14、预约定价协议:指在进行跨国交易前,跨国关 联企业纳税人和税 务当局之间就其转让定价方法达成的协议。在协议约 定的期间内照此执行,税务局不再进行转让定价调整。 优点: (1)可以为征纳双方创造相互理解、相互合作的 环境,使双方在转让定价的有关 问题上达成谅解。 (2)可以将费时费力的事后 调整变为事先裁定,减少不确定性,增加可 预见性。 (3)可以大大减轻纳税人保留原始凭 证、文件材料的负担 (4)可以避免没完没了的诉讼程序 缺点: (1)申请复杂,费时费力 (2)需要披露的信息过于详细,涉及公司机密 (3)有效时限问题,商业环境变化很快,预约定价协议只能适应于短期 15、受控外国公司:被本国居民股 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公司 实体 16、基地所得:基地公司虚构 营业的各种形式的所得 17、受益所有人(是否适用协定):指对所得或所得据以 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 权和支配权的人。“受益所有人 ”一般从事 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可以是个人、公司或其他任何 团体。代理人、导管公司等不属于“受益所人 ” 知识点总结: 1、国际税收的本 质: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2、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 直接投资:在国外创办企业或购买外国企业 10%以上的股 权间接投资:购买外国债券或购买外国企业 10%以下的股 权 3、所得税的管辖权分为: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 4、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 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 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 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住所:一般是指一个人固定的或永久性的居住地 5、停留时间标准:尽管没有住所或居所,但在一个 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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