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的基本内容及实施意义.pdf

  1. 1、本文档共2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 反垄断法的基本内容及实施意义 一、反垄断法的立法背景及相关概念 (一)、我国反垄断法立法背景 1980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 的暂行规定》,首次提出了反垄断特别是反对行政垄断的任务。该暂 行规定指出: “在经济生活中,除国家指定由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门经 营的产品外,其余的不得进行垄断,搞独家经营。 ”“开展竞争必须打 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 任何地区和部门都不准封锁市场, 不得禁止 外地商品在本地区、本部门销售。 ”此外,还要求工业、交通、财贸 等有关部门修订现行的规章制度, 剔除其中妨碍竞争的规定, 并授权 各地区和各部门根据暂行规定的精神, 制定实施办法, 保护竞争的顺 利进行。此后, 政府又以不同形式颁布了一系列反垄断法规,其中比 较重要的有 1987 年 9 月国务院发布的《价格管理条例》第 29 条第 9 款和第 30 条有关禁止企业间或者行业组织商业垄断的规定, 1988 年 1 月国务院发布的《重要生产资料和交通运输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第 13 条有关禁止企业、 行业垄断市场价格的规定, 1989 年国家体改委、 国家计委等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 ,1993 年 9 月 2 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 6 条(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 、第 7 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 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第 12 条(搭售行为)和第 15 条(串通招 标投标行为)的规定。这些有关反垄断的规定散见于各个条例、暂行 . . 规定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中, 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且大多 为国家行政法规,权威性不够。 1987 年 8 月,国务院法制局成立了反垄断法起草小组, 1988 年 就提出了《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暂行条例(草案) 》。1991 年,全 国人大常委会强调加快经济立法步伐, 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 于是,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制定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在制定过程 中,就如何处理反垄断问题和反不正当竞争问题曾有三种不同方案: 一是仅就反不正当竞争问题做出规定, 而不规定反垄断问题, 后者留 待将来的《反垄断法》中作规定;二是在规定反不正当竞争问题的同 时,也对反垄断问题做出全面规定,将来不再另行制定《反垄断法》 ; 三是在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部分垄断行为视同不正当竞争行为做 出规定,以解燃眉之急,将来制定《反垄断法》时再对其他垄断问题 做出规定,也可以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作立法技 术上的处理,并入《反垄断法》 。最后,立法机关采纳了第三种方案, 于 1993 年 9 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反不 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没有同期出台。反垄断立法被搁浅的主要原 因是立法者与学术界对现阶段国家是否有必要制定反垄断法有不同 的看法,其中较普遍的一种看法是中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初期, 企业规 模效应并未充分发挥, 订立反垄断法还为时过早。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