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项目部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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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5 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 细则之二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项目部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完善和规范联合项目部的管理,进一部明确联合项目部各组成单位的责、权、利之间的关系,依据《**********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子办法。集团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并结合各项目的特点,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第三条 本细则的要点是:项目部机构、岗位精简高效;管理程序简洁明了;经济责任关系明确。 第四条 集团公司为联合项目部的主体单位,各参建子公司、分公司及其它单位为联合项目部的成员单位。 第二章 项目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联合项目部对外一律称集团公司项目部,全面履行集团公司的职责。 集团公司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详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联合项目部对内除履行集团公司的职责外,还兼顾履行各成员单位项目部的职责。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应以合同的形式明确集团公司与项目经理部各成员单位的责、权、利,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各参建成员单位)之间也应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第七条 联合项目部设党群组织,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章 项目经理部的组成 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的组成可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等综合确定。一般应控制在25人以内。 第九条 联合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工委书记)、项目总工、财务主管由集团公司委派,项目部的其它负责人由集团公司下令。一般工作人员由集团公司和成员单位协商办理,原则上由成员单位委派。 项目部下设若干作业层(队、工区),作业层人员一律由成员单位委派。 第四章 项目部人员职责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的职责按《**********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重点为负责项目对外的一切关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宣传单位、地方部门等),对集团公司负全面责任。 此外,项目经理还将承担各成员单位在本项目的责任。 第十二条 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工作,其重点为负责项目施工的一切具体事务,对项目的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负具体责任。项目副经理还是项目成本控制实施的负责人,对集团公司和成员单位负成本控制责任。 第十三条 当一个项目有多个参建子(分)公司时,项目部可设多名项目副经理,在各自施工的区域内,其职责同十二条。 第十四条 项目总工全面负责项目技术工作,为项目技术的总负责人。 第十五条 项目工委书记全面负责项目的政工工作,对项目的文明施工、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负总责。 第五章 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原则上按《**********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项目的对外补充合同经集团公司授权,由项目经理负责签订和执行。项目部成员单位劳务分包合同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由项目副经理签订和执行。 第十八条 项目部的人力资源管理由项目经理(工委书记)负责;作业层的人力资源管理由项目副经理负责。 第十九条 项目部人员的薪酬按所属单位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联合项目部实行一个帐号,若干本明细帐(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经费独立)。集团公司对项目部的相关费用实行包干控制,项目部除薪酬以外的其他费用由原则上由集团公司和各成员单位按比例分摊。 凡由集团公司承担的费用经项目经理签字后入集团公司帐册,由成员单位承担的费用经项目副经理签字后入成员单位帐册,分摊费用同时签字定期结算。 第二十一条 工程的具体成本费用由成员单位承担,凡直接用于工程项目的资金,由项目副经理在成本范围内控制使用,超出成本以外的资金使用,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监理现场的招待费用由成员单位承担。按规定上缴集团公司各项费用完成后,余下的管理费和利润归成员单位所有,但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后由项目部代扣、代交。 第二十二条 凡经集团公司招标成立的联合项目部,上缴集团公司费用严格按内部合同由项目经理负责办理。其余工程成本范围内费用由项目副经理负责使用,项目经理监督实施。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副经理对项目的安全质量负具体责任,项目总工对项目的安全质量负技术责任。联合项目部应收取成员单位工程造价的1%作为项目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奖,由项目经理掌握专门用于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的奖励。 第二十四条 项目的大宗物资(甲方供料除外)应实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按计划配送的管理模式,由项目部或工程管理中心负责采购。其它物资由项目副经理组织采购。 第二十五条 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机械设备的进场调配及日常的维修使用管理。 第二十六条 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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