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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务管理细则
为全面提高中堡站职工文明服务意识、加强收费管理水平,树立“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交通行业文明“窗口”新形象,进一步搞好通行费征收工作,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调动收费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徐古所规章制度,结合我站实际工作,制定出站务管理细则:
、收费政策
1、杜绝废票、错票、长款、短款、长短卡等现象的发生。收费员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当班发生废票、错票、长款、短款、长短卡按责任事故论处。当班收费额低于3000元,发生长短款,长款上缴,短款补齐,给予经济处罚50元;出现第二次,给予经济处罚100元,出现第三次,给予经济处罚150元,以此类推。当班发生长短卡,长卡上缴,短卡赔偿制卡费50元,给予经济处罚20元;出现第二次,赔偿制卡费50元,给予经济处罚40元;以此类推。当班监控人员在做班结时,因责任心不强,造成错误,给予经济处罚50元;出现第二次,给予经济处罚100元,出现第三次,给予经济处罚150元,以此类推。
2、弃票必须加盖作废章后放进弃票箱。未按程序处理废票、弃票或处理不及时,发现一次,给予经济处罚20元,三次以上,按待岗处理。收费员收存弃票,按弃票金额的2倍进行处罚。偷卖弃票,监控室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必须认真如实登记填写该收费员的工号以及偷卖弃票发生的详细情况,按弃票金额的30倍进行经济处罚,按待岗处理。
(二)劳动纪律
1、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坚守岗位,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借口找人顶班,私自脱岗,否则按旷工论处。对不服从管理和因工作调整的人员,拒不上班者,按旷工有关条款执行。
2、上班时间认真负责,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在机关、宿舍、票房等办公场所喝酒、打牌、赌博、打架闹事、带小孩、手工编织等;票房严禁携带私款、吸烟、睡觉、吃零食、会客、看书(报刊、杂志)、带手机、着便装、聊天、听音乐等。发生一次,没收私带物品,给予经济处罚50元,发生第二次,给予经济处罚100元,发生三次,按待岗处理。
3、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给予经济处罚30元;迟到早退二次,给予经济处罚50元;迟到早退三次以上,给予经济处罚100元,按待岗处理。
4、职工内部发生矛盾和争执,应协商解决,若吵架骂人每次给予经济处罚50元,滋事打架者每次给予经济处罚200元,并对主要责任一方进行重罚。情节严重者,待岗,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加强职业道德和思想道德修养,严禁吸毒、盗窃、破坏公共财物等恶性行为发生。如有发现,严肃处理,破坏公共财物,原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待岗,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文明服务
坚持使用文明用语和微笑服务,严格按售票规范要求文明服务。如不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差,对司乘人员
“冷、横、硬”,发现一次,给予经济处罚20元,发现一次,给予经济处罚50,发现三次,待岗处理。文明用语使用不全或不规范,发现一次,给予经济处罚10.
(四)、业务操作
1、在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未按规定操作,造成操作失误,发生一次,给予经济处罚20元,发生二次,给予经济处罚40,发生二次,待岗处理。
2、收费员在工作期间有意躲避监控,或为躲避监控,有意损坏监控设施,杜塞声音传输,遮蔽票亭灯光,扭转监控镜头,损坏公共财物等,发现一次,给予经济处罚500元,除照价赔偿损坏设施外,按待岗三个月处理。
3、当班收费员向监控人员询问实时收费金额的,按扰乱正常收费秩序和舞弊论处,每人每次给予经济处罚100元,监控人员调离工作岗位。
4、收费人员对监控人员的批评指正拒绝接受,态度蛮横,经核实,发现一次,给予经济处罚100元。
5、做好保密工作,严禁泄密,对不同岗位、职责的秘密严禁打听、透露,严禁私自对外查阅监控资料,如有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人员给予经济处罚50—200元,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或按待岗处理。
6、工作人员发生以下违纪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人员给予经济处罚50—300元。情节严重者,按待岗处理。
(1)、未按规定开启或关闭道口、栏杆机;发现一次,给予经济处罚10元,发现二次,给予经济处罚20元,发现三次,给予经济处罚100元。
(2)、未得到收费站允许,在收费车道、广场,利用工作之便搭乘过往车辆者;发现一次,给予经济处罚10元,发现二次,给予经济处罚20元,发现三次,给予经济处罚100元。
(3)、收费员在当班期间清点通行费,无关人员进入收费亭,发现一次,给予经济处罚10元,发现二次,给予经济处罚20元,发现三次,给予经济处罚100元。
(4)、不认真判断车型,车型判别错误;入口收费员发卡错误或故意不发卡造成无卡车;将普通车按照军警车处理、放行的;上下班未经计算机进行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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