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的危害,保障职工、病人
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
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
结合实际、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制定本预案。
一 食物中毒的定义及情形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
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可分为细菌性食物中
毒、真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通常进食后感觉肠胃不舒服,
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共同进餐的人常常出现相同的症
状。
二 组织协调和职责
(一)组织原则:
成立职工食堂、营养餐厅群体性食物中毒时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
组,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明确分工、明确任务的原
则,在事件发生时,由分管院领导根据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实际
情况召集小组成员到位,争取时间,积极救治患者,统一协调,实施的处
理。
(二)小组名称:
中山一院职工食堂、营养餐厅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小组。
(三)工作小组成员:
(1)总指挥 :主管后勤副院长
(2)副总指挥 :后勤处处长
(3)小组成员:医务科、急诊科、护理部、院感科、保卫科、总务科、
食堂主管经理、食堂监管员、食堂安全员、行政总值、后勤总值、等
(四)工作职责:
1、总指挥:负责对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指挥。
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处理好相关事务,组织协调相关部 门做
好中毒人员的救治和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
3、部门职责及分工:
医务科:负责组建应急救援医疗队,组织对食物中毒人员进行现
场医疗救助及转运。
急诊科:负责参与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现场救治,按中毒人员的
中毒情况,急重轻缓进行处理。
护理部:协助医务人员现场开展救治观察护理工作。
院感科:按规定向越秀区卫生局、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
门报告,并协助开展事故调查。
食堂、餐厅安全员:对事发现场的疑似中毒食物及有关设备、工具
和现场进行有效监控。
食堂、餐厅主管:收集可疑食物并及时送有关部 门检验以确定中
毒原
因。协助做好就餐人员的工作,确保食堂各项工作稳定有序。
保卫科:负责封锁和保护事故现场,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及公安部
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食堂、餐厅监管员:及时掌握中毒病人动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总务科:负责中毒人员的家长和亲属的接待工作,做好食宿安排,
负责事故后的整改工作,统筹好食堂的餐饮供应,确保按时保质
保量提供餐饮服务。
后勤总值:按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地点、时间、人数上报后勤
处。
行政总值:按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地点、时间、人数上报医院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总指挥。
三 报告制度
(一)食堂、餐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卫生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及卫生部颁发的《食物中毒调查与报
告办法》的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并报告。
(二)食堂、餐厅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流程:食堂、餐厅
→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医院。
(三)食堂、餐厅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根据卫生部《食物中毒事
故处理方法》的规定实施报告。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
取证及报告工作。
1、食堂、餐厅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第一时间应向食物中毒
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报告,由小组按程序逐级向上报告;
2、事发后应本着不夸大、不隐瞒、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报告发生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
3、一次群体性食物中毒人数 30 人及以上或死亡 1 人及以上、全
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的一次中毒人数 5 人及以上或死亡 1 人及以上
的公共卫生事件,应于事件发生后 6 小时内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四 紧急救治措施
(一)发生疑似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采取如下紧急救治措施:
1、停止使用可疑中毒食品;
2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