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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与清算律师实务
CONTENTS
公司清算
公司解敢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
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
理末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公司解散,只有经过清算程序,清理债权债务、处置剩
解散定义
余财产,并注销登记才最终消灭其法律人格。公司解散仅仅
是缩小了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进入清算程序后,公
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童程规定的营业期限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款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贵令关闭或者被敬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贵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
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車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
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
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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