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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海 无 涯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生效日期: XXXX 年2 月15 日 修订日期:XXXX 年8 月6 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我院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参政议政,促进医院的改革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高等学 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以医护人员为主体, 是医院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医院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医院管理体制的 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职代会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相应程序行使职权。职代会应坚 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保障和发挥职工在参与医院重大决策、维护合法权益,监 督医院工作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推进医院民主建设,团结和动员职工以主人翁姿态 投身到医院的改革与建设中去。 第四条 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 权 第五条 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讨论院长工作报告,对医院的办院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 革方案、财务工作、人力资源的储备和人才培养等职工队伍建设及其它有关医院发展 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 海 无 涯 (二) 讨论通过医院医疗体制改革、奖惩、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他 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提交医院党委研究或院长颁布实施。 (三)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主评议或推荐医院行政领导人选的工作。 并对医院各方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 职代会行使权利的民主程序及议事规则 (一)凡提交职代会审议、决定的政策、方案、制度、办法等,均应由职代会 或职代会主席团进行讨论,广泛听取意见,提交大会审议。 (二) 需要通过或表决的议案,根据大会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和补充,经 职代会、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后,提交大会进行表决。 (三)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安排进行民主评议医院领导干部工作,具体可 采用领导干部个人向职代会述职、职工代表民主评议或进行无记名书面测评等方法。 (四)职代会闭会期间,凡遇急需提交职代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事项, 由院行政提出意见并准备好有关材料交院工会,院工会组织召集职代会相关人员或代 表讨论。必要时可按规定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第七条 职代会要尊重和支持院长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配合院 长及行政系统开 学 海 无 涯 ZH—015: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生效日期: XXXX 年2 月15 日 修订日期:XXXX 年8 月6 日 展工作,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八条 凡我院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职工,均有当选为职工代表的资格。 第九条 职工代表应以部门工会为单位按一定比例由各单位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须获得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才能当选。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要照顾到医院各方面人员,要充分体现医院以医疗、教学、科研为主的特点,其中医 护人员、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应占代表总数的一半以上。女性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条 职工代表实行任届制,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接受选举单位职工的监督,必要时选举单位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更换 或补选本单位的代表。代表在任期内如在本院范围内调动,其代表资格仍然有效,可 编入调入的单位活动,若调离医院或因其它原因长期离院不能履行代表职责,或任期 未满退休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的条件及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拥护和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 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忠诚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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