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协会章程.docx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银行业协会 、、八 章 程 年 月 第一章 总 则 是由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 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是由 泰州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愿望、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银行业自律组织, 是经泰州银监分局批准并在 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二条 本协会接受 银监分局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 作,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竞争秩序,提高为会员单位的服务水平。 第三条 本协会办公地址设在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本协会只接受单位会员。每个会员单位可指派 1 名会员代表。 第五条 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会员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具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具有银行业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并在泰州辖内注册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 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以及异地银行机构设在泰州的分支机构。 (四)泰州市内的辖属分支机构为会员单位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会员有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会员有权向协会陈述对经济金融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三)会员有权对其他会员违法公约和准则的行为向协会反映或投诉; (四)会员有权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五)会员有权对协会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和会员单位共同制定的各项公约、规则,执行协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二)承担或协助完成协会委派的各项任务; (三)按规定标准及时缴纳会费及入会费; (四)接收协会的咨询调查,提供所需的业务资料; (五)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六)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则视 为自动退会,并应补缴所欠缴的会费。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或相关公约、规则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一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长、副会长、监事和监事长; (三)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 (四)审议理事会及会员单位的建议; (五)制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六)决定协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经半数以上到会会员表决通过 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 在闭会期间, 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 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审议并通过会长和秘书长人选名单;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财务收支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协会办事机构、专业委员会; (七)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定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到会理事表决通过 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由会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民主选举后担任;副会长若干名,由副会长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选举后担任;专职副会长一名,由泰州银监分局负责推荐,并经会员大会选举通过。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理事若干名。每个单位设理事一名,一般由各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候选人, 由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理事在任期内如发生离任情况时,由理事单位提出新的理事人选,提交理事会 讨论通过。理事长由会长兼任。 第十七条 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 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 协会可聘请泰州市政府有关领导及泰州银 监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名誉会长。 第十八条 理事长在理事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并对理事会负责。其职责是: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督促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九条 协会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一名监事长和二名监事组成。监事经会员大会表决产生。监事长 由监事会推选产生。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条 监事长的主要职责: (一)列席理事会; (二)监督协会的财务预、决算; (三)监督协会的各项活动; 四)监督协会会员履行义务; (五)负责受理对协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取证。涉及上述有关事宜,监事长征得二分 之一会员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在调查对

文档评论(0)

wangxue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