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协议示范文本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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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号: 质押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1页 共 6 页 债权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 岀质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 鉴于:甲方和 (以下称“债务人”)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 的质押物作质押。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乙方与甲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标的 乙方提供的质押财产是: (以下称“质物”);共有人均同意以质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质押财产的详细内容以本合同所附《质物清单》 或《债权确认及应收账款质押通知书》为准。 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利息及代位物(或岀质 的权利的从权利和利息)。 第二条 担保的主债权、担保范围、担保期间 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总计Y ( 大写:人民币 );利率为 ;借款期限共 月/天,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起始日期以划款凭证记载的实际放款日 期为准)。 乙方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 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 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其它一切费用。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的期间为从主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止; 第2页共6页 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担保的期间为到最后一期借款履行期限届满后 年止; 甲方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 于主合同; 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 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 本担保合同自动顺延, 担保的期间自展 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年。 担保的期间,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质物的移交和保管 乙方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并及时将相关登记证明 材料正本移交甲方保管;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质物(或权利凭证)移交甲方占有。质物有权利凭 证的,乙方应将权利凭证一并交与甲方保管。 甲方应妥善保管质物(或权利凭证) , 甲方认为必要时 , 可委托第三人保管。甲方对质物(或 权利凭证)的遗失、毁损有过错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汇票、本票、支票以及其他需背书出质的权利凭证设定质押时,应当背书记载“质押”字 样。 第四条 保险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为质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项下债权本息,保险期限不短于主 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 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 保险手续办妥后, 乙方应将保 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 务。 乙方未能投保或续保的, 甲方有权自行投保、 续保, 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 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保险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乙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民事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 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 有效的。 乙方质押给甲方的应收账款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且处于正常状态,乙方对质物(或质押 的权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质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质物(或质押的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且未超过诉讼时效,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 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质物(或质押的权利价值)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新的 担保。 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质物(或质押的权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 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乙方应当在下列任一事项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甲方,配合甲方采取有关措施,并按甲方要求 另行提供担保: (1)乙方或应收账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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